“不管你的前方是小车还是电动车,你都不能在弯道强行超车,这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极其的不负责任……”面对执勤交警的教育,被处罚的驾驶员卢某低下了头。
11月4日下午,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国道355线古池村路段弯道处,一辆车牌号为桂GQ****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占用对向车道强行超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支队将举报情况转交给辖区大队进行核实。金秀大队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立即组织人员对举报视频(行车记录仪)进行了核实,车牌号为桂GQ****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确实存在强行超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并联系驾驶人卢某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11月5日9时许,卢某来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民警拿出举报视频,指出其行为存在的严重危害性。据当事人卢某明称:当时驾驶车辆沿国道355线从桐木往金秀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古池村路段为了超越前二轮电动自行车,没有顾及道路标志标线实施超车,没想到自身行为存在着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卢某因实施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驾驶证记分的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不能超车的情形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为了赶路而忽视安全。
那如何正确超车?
1.先确认前方路况良好,有足够的加速距离并判断后方车辆车距允许超车且无其他车辆正在或准备超车。
2.提前开启转向灯示意周围车辆,并适当降档迅速提高车速,准备超车。
3.超车转向切忌过猛,动作应迅速且柔和。
4.不可在弯道、应急车道处超车,其他车辆正在超车时不得超车。
5.新手不要勉强超车,慢点就慢点,安全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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