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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江洞见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有信托公司员工透露公司裁员降薪等问题。
并且晒出多个涉及多家信托公司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我们注意到,早在2024年1月12日的时候,第一财经就发表过题为《部分信托公司陷降薪裁员风波,异地展业部门调整影响难避免》的文章。
据当时的报道,卷入舆论的包括多家头部机构。
关于降薪裁员,我们总结大概有以下原因:
1、多与组织架构调整有关,转型中的信托行业一边面临“新三分类”转型要求,另一边需要落实监管对于异地展业部门数量限制的要求。
2、一部分离职员工是因为业绩不理想、行业不景气主动或被动离开。
资管研究员袁吉伟表示,行业人数变化与行业发展周期有很大关系,行业发展速度快时,信托公司愿意招人,也有更多人员愿意进入信托行业,反之亦然。当然,整个信托行业都面临转型发展的压力,发展速度放缓,信托公司经营绩效下降,必然影响到人员规模压降、人员流动等问题。
时隔一年,这样的场景再次上演,想说些什么,却欲言又止。
我们查阅了近些年员工起诉信托公司的案例,发现有不少起诉成功获赔的案例,在此列举2个。
1、2022年有媒体报道,前信托公司员工起诉公司,讨薪超2400万。最终,法院判决某信托支付陈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5.20万元。
2、2023年一份某员工与某信托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显示,某信托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该信托公司员工营销提成505953.47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除此之外,我们查询了解到,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但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情形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他们通过智慧、努力和技能为企业创造价值,提供核心竞争力。
信托公司财富线条的理财顾问在信托产品销售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他们负责宣传、推广和销售公司的信托产品,通过专业的服务和客户关系管理,吸引高质量的客户,从而推动产品的销售。
可以说,员工就是水,有了水,公司这艘船才能得以前行。
我们从一些出险信托公司的案例中可以看到,他们总是冲在最前线,承受了最大的压力。他们的重要性无异于一家餐馆的厨师,这大年根底下,我们也建议对自己的员工好一点。
如有“鸟尽弓藏”的行为,不仅不道德,也不利于长远发展,只会伤了和气,还可能导致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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