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塑新,让司法“有解”更清晰。全力推进诚信建设,组织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行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诚信建设”专栏,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诚信建设投诉”窗口。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部门履行应诉职责不积极等问题,实施法治审查、法律顾问、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五法并驱”联动机制,切实推动“关键少数”担起“关键之责”。
实践出新,让为民“有解”更有力。积极推广法律援助平台,通过律师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坐班、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点、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一体机等布局,全方位为经济困难或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解决燃眉之急,维护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承诺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实行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农民工讨薪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先行援助制度,保障受援人得到及时援助。
“高能”创新,让法治“有解”更有为。扎实推进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三调联动”。制定普法任务清单,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19名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和职级晋升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现有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达标村26个,组建“法律明白人”队伍395人,为乡村振兴奠定法治基础。
管理创新,让社区矫正更有“温度”。组织心理咨询师通过一对一面谈、心理测评、团体心理辅导等,采用倾听、鼓励等沟通交流技巧,运用去标签化和优势视角的理论,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帮助其释放不良情绪,消除自卑感,恢复心理健康,让其正确面对处境和困难。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进行个性化矫正。针对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社区矫正方案,创新推出“定期门诊”“上门问诊”“紧急会诊”等特色矫正服务,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
编辑:刘佳乐
初审:李喜娥
编审:刘 蓉
审核:武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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