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呼我应 | 异地就医备案最新政策速览!

政务   2024-11-20 18:12   内蒙古  

近期
有市民咨询

“异地就医备案最新政策”

有关问题

这里整理了一份超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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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备案类型: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 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2. 备案申报途径:

• 线上:可通过“内蒙古医保”app、内蒙古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补充材料功能陆续开通)等渠道上传备案材料或补充备案材料。

• 线下:可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递交材料办理,线下申请备案可当场办结,线上备案医保经办机构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 备案有效期: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由参保人自行设定,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取消。

• 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可随时取消。有效期内可在备案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4. 备案材料: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或个人承诺书。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或个人承诺书。

• 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5. 特殊情况说明:

通过承诺书办理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须严格按照承诺书要求补齐备案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限补齐备案材料的,视同为“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2024年11月1日前已通过承诺书办理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 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执行“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待遇政策,过渡期满后未能补齐备案材料的原备案失效,参保人须按照新政策重新办理备案。


固阳县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热线:0472-6860068









来源:县医保局

编辑:刘佳乐

初审:李喜娥

编审:刘   蓉

审核:武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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