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三工”情形如何理解?1分钟看懂

创业   2024-11-11 20:39   安徽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要求的职工应当工作的时间,以及在工作时间前后所做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占据的时间。

“工作场所”既应包括本单位内的工作场所,也应包括因工作需要或者领导指派到本单位以外去工作的工作场所。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二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因意外因素受到人身伤害。
视频制作:姜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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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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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敬
审核 | 崔亮

主办单位 |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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