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霸道了!”江苏苏州,女子取自己100万,柜员点清无误,银行三小时后竟要追回千元,女子:没多拿一分钱,凭什么?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2-19 10:36   四川  

取钱纠纷上热搜!当面点清的100万,银行非说多给1千,银行要她退钱,女顾客怒了:监控拍得清清楚楚,当面点过,咋就多拿了?


一场普通的现金取款业务,竟然演变成了一桩令人啼笑皆非的官司。春节前夕,苏州一家知名银行,因为区区1000元,将一位女性顾客告上法庭。当事人宋女士作为企业财务主管,取了100万现金,全程监控下双方当面点清。

谁知三小时后,银行却称其多取了1000元要求返还。这起离奇的"多付款"纠纷,究竟谁在说谎?法院会如何评判?

1、事发经过

2024年1月,临近春节的某个工作日。宋女士以企业财务主管的身份来到苏州某银行网点,准备提取100万元现金。作为一位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她深知现金交接环节的重要性。

在柜台前,她和银行柜员仔细核对每一叠钞票。"要不要再数一遍?"柜员询问道。"好的,麻烦再确认一下。"宋女士认真地进行了二次清点。全程银行监控拍得一清二楚,双方最终确认金额无误,宋女士将现金装入公文包离开

然而,戏剧性的一幕在三小时后上演。银行工作人员突然来电,称结算时发现多付了1000元,要求宋女士立即归还。"这不可能!"宋女士惊讶万分,"我们是当面点清的,回公司也核对过,一分不差!"双方各执一词,银行态度强硬,最终将这位女顾客告上法庭。

2、法律观点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银行能否证明"多付款"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作为原告的银行,必须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确实多支付了1000元。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银行办理现金支付业务时,应当当面清点,并取得收款人签字确认"。在本案中,双方已经履行了当面点交手续,且有监控记录为证。从专业角度而言,银行在事后提出差错,举证责任应更加严格。

3、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驳回了银行的诉讼请求。法官认为:银行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多支付1000元的事实,且当面点交环节双方已确认无误,故银行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4、案件警示

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深刻启示:在现金交易中,当面点清、复核确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金融机构,银行在内控管理和差错处理上也需要更加严谨。同时,消费者在办理大额现金业务时,应保留交易凭证,必要时可录像存证,以防后续发生纠纷。

5、深度思考

这起看似简单的取款纠纷,实则折射出更深层次的问题。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理应在业务操作和内控管理上更加严谨。但凡事都有两面性,过度自信可能导致忽视细节,过度谨慎又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在这个案例中,银行显然选择了一个并不明智的处理方式,不仅损害了自身形象,还浪费了司法资源。

面对这样的事件,你认为银行该如何妥善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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