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草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 安排部署林草各项改革任务

文摘   2024-09-06 20:07   青海  




9月6日下午,省林草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要求局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决定》各项改革部署,深刻理解省委书记陈刚的讲话要求,立足省情特征和林草实际,紧扣制约林草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谋划好林草改革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用“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实际行动,推动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见效。

要加强林草资源保护,推动实现生态功能最大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对重要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切实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自然生境,严厉打击破坏林草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保护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生态极脆弱区域,维护好国家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最基本的生态空间。积极探索森林和草原生态价值转换为经济价值的实现路径,推动绿色生态、本地资源与富民产业相结合。建立生态文化教育体系,通过典型示范、展览展示、经验交流等形式,调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激发公众对自然的热爱、尊重和感恩,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

要强化自然保护地优化管理,推动建立“青海模式”。充分发挥青海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的作用,持续强化全省国家公园统筹管理,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强化项目资金争取和监管,加强生态管护员管理,完善资源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联动保护执法和行刑衔接处置。加快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设园和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深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现代化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落地实施,推动自然保护地地方立法,启动自然保护地规划修编,统筹强化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治理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国家公园生态监测体系。畅通“两山”转化通道,巩固生态管护公益岗位机制,大力提升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民生福祉。

要深化林草资源保护制度改革,推动发挥现代化治理效能。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助力乡村振兴和推动农牧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确定围绕推进“三权分置”、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加强森林经营管理,推动林草产业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升、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牧民收入持续增加。推进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创建,通过健全草原资源保护体制机制、探索草原生态修复科学化治理模式、建立草种繁育稳定高效供给机制、探索草原可持续利用新模式、巩固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建立健全草原监测评价体系等6项任务,在全省推进20项具体改革试验。推进果洛州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碳汇试点

要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做好“扩绿”文章。重点加强“三北”防护林、三江源等重点区域的造林和林草植被恢复,构建林、草、湿结合的系统性绿化体系,加大乡土树种草种采种生产、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力度,不断优化林木种苗品种结构,提高植树植草的留存率和成林率。坚持以林补水,统筹规划全省江、河、湖、库等重要水源地周边土地,充分发挥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潜力。坚持护林与造林并重,全流程、全周期加强林草资源保护,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和联动执法实践,严守林草生态资源安全底线,坚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要着力提升林草行政许可审批质效,做好重大项目林草要素保障。围绕高质高效保障全省重大建设项目林草用地,持续优化林草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提升服务效率,助推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提速落地。坚持“提前介入、主动衔接、依法高效、全程服务”的工作原则,主动加强与项目单位的对接沟通,及时告知所需材料、要求、程序,提前介入项目用地选址论证,确保审批报件材料齐全完整、规范有效,避免因缺件漏项而影响报批进度。认真落实预审受理、联审联批、限时办理、岗位互补、审核倒查、台账管理、公示公开、跟班学习等八项工作机制,采取线上审批、并联审批、容缺办理、节假日预约办理、承诺告知等方式,进一步优化程序、提高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行政许可面积使用林草地,防止少批多占、批此占彼等问题。

(局办公室 供稿)


来源: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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