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调研平顶山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

政务   2024-05-23 09:44   河南  
5月21日至22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处长田光升带领省人社厅、省企联联合调研组一行3人,就深入贯彻省《关于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到我市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调研活动。局四级调研员张晓洁、市总工会女工委主任苏新娜、市工商联副主席刘览、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秘书长余海军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平顶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新城区湖滨路街道长安社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四矿、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叶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叶县总工会驻仲裁院法律服务工作站、叶县龙泉乡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市(县)级仲裁院调解中心和商(协)会、新业态行业、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等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作用发挥和金牌调解组织巩固提升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调研。

在市仲裁院调研座谈会上,田光升处长认真听取了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联单位代表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对我市2023年以来开展的在全市推进规模以上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总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给予的工作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认为平顶山市的工作认识形势清楚,开展工作主动,为今年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积累了丰富经验,打下了良好基础。就深入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田光升指出:一是要提升政治站位,认清工作目标。面对当前劳动争议案件频发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形势,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大做实基层调解组织,把大量劳动争议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抓好工作重点,重点推进300人以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和新业态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做到应建尽建,标准不减。二是要明确工作分工,落实责任政策。工会、工商联、企联组织负责推进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人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人社部门负责抓好仲裁院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设以及产业集聚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对仲裁院和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要想法用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不断壮大工作力量。工商联企联要发挥熟悉本行业企业的优势,积极推动行业、商(协)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要贯彻落实好“人社工会裁调对接的实施意见,联合开展调解员培训,执行好调解员办案补贴政策。各类调解组织应按照“四配套、五公示、六统一”的要求,完善工作程序、制度,建设标准化的调解组织。三是要加强跟踪问效,用好方法举措。对新建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要实施台账式管理,挂图作战,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工作调度,月会商、季通报,适时召开现场会,选树先进典型,对工作落后的地方要加强业务指导,同时应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进行考量。

在省级金牌调解组织叶县龙泉乡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研组对其着力探索“调解+就业”新机制,坚持劳动维权与就业帮扶同步的做法给予了表扬,并提出了指导建议,同时针对乡镇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造成人社调解中心主阵地面临失守的现状,调研组指出了工作思路,就是要加强与乡镇政府的沟通衔接,在产业集聚、商业发达的乡镇便民服务站或者综治矛调中心增设劳动争议调解窗口,解决有人管的问题,后续加强培训指导。在叶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省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县总工会驻仲裁院法律服务工作站,仔细翻阅案件处理台账,询问案件调解处理后的执行情况。调研组建议要加强工作宣传总结,推广复制好“仲裁+工会”联调工作模式。该工会法律服务站在我市首家开启“仲裁+工会”调解争议工作模式,由总工会选派公益律师值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调解仲裁申请指导、法律援助及法律宣传等服务。

下一步,平顶山市将以此次调研活动有关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省人社厅等四部门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构建多层次调解组织网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鹰城实践做出人社部门新的更大的贡献

平顶山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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