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23〕45号)等文件的要求,为简化毕业生求职就业手续,优化毕业生档案转递流程,提高毕业生档案管理水平,请各普通高等学校、各河南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2023及2024年度毕业生去向登记信息,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的形式,将到非公单位就业、暂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转递至其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现将平顶山市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名录和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地址:宝丰县文化路与兴宝二路交叉口智慧大楼3楼310 地址:鲁山县老城大街123号县政府对面老武装部2楼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春华国际茗都20号楼8楼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光明路中段163号(湛河区政府内) 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昌茂大道16号院4楼(原救护队内) 如确需转递到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请填写市中心地址,档案经市中心分拣后再转回毕业生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春华路复兴路交叉口南100米9号楼 电话:0375-4996692 接收人:就业创业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