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州、厦门、泉州
住房公积金政策有调整
一起来看
↓↓↓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个人商业住房贷款
委托还贷覆盖范围再扩大
将福建省农信联社、农商银行
也纳入办理范围
减轻了群众还贷压力
申请委托还贷需要满足的条件
缴存人办理住房贷款还贷满1个月(含),与上一次还贷提取时间间隔满1个月(含),申请时住房贷款未逾期。
委托还贷的具体报账方式
缴存人当月签约委托还贷后,次月起开始报账。签约当月仍需缴存人按时还款,报账方式实行“一月三冲”,分别于次月5日、15日、25日进行报账,报账金额(不超过上月还款金额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将自动转入约定的还款卡。
申请委托还贷所需的材料
缴存人持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借款合同约定的一类还款银行卡原件至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就近的管理部窗口申请办理。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在全省率先推出了
提取报销本市商贷本息
智能快办的新功能
该功能从“优流程、免材料、
提效能”三方面入手
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
住房公积金办理服务
优流程——
整合了跨部门业务,将到贷款银行打印还款对账单与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按年提取报销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这两项业务融合,实现了业务全流程网上操作。群众办事“一趟不用跑”,在家用手机或者电脑申请,就能轻松办结业务。
免材料——
通过与厦门市19家商业银行建立战略合作信息共享关系,经个人授权后可自动获取业务审批所需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数据,办事群众无需提供借款合同、还款对账单等证明材料,真正实现业务办理免申请材料办理。
提效能——
通过核验不同部门实时共享的信息和自动计算审批数据的方式,实现业务电脑自动机审智能“秒批”。办事群众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互联网无材料申办业务,非工作时间也能迅速办结,提高了部门审批效率,缩短了群众办事时间。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决定启动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
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简称“商转公”贷款)
申请“商转公”贷款,除了符合基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人还需满足几个额外条件,包括:
(一)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二)原商业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三)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仅存在原商业贷款设定的抵押权,无其他抵押、查封、被征迁或列入征迁项目等权利限制情形;
(四)借款申请人应为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本人或配偶。
此外,由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为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应同时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相关政策。
泉州市推出的“商转公”贷款业务有两个亮点:
需要注意的是,原商业贷款余额大于商转公(组合)贷款金额的,借款人应于贷款审批通过后办理二次抵押登记前将差额部分提前偿还并补充提供还款凭证。此外,原商业贷款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或离婚协议中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业贷款借款人名下的,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来源: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泉州政务 编辑:荆子玉、王滢、谢小婕(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