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晚上好呀
河南金秋消费券(第四期)
马上就要开抢啦
小编提前给大家通知哦
宝子们抢到消费券后都去哪家店使用了呢?
可以打在评论区 给大家参考下~
第四期消费券面额、发放规则
抢券时间、抢券入口
小编都照例总结在下方了
记得转发给亲朋好友提醒他们定好闹钟抢券哦
消费券申领时间:2024年11月2日(今天)10:00
消费券使用期限:2024年11月2日10:00—11月10日24:00
*河南省商务厅发布,如有变动请以实际为准
云闪付平台可领取餐饮、住宿、电影消费券,电影消费券可在线下影院和线上猫眼App购票使用;支付宝平台可领取餐饮、住宿消费券。
本期每人可从每个平台领取3张消费券,同1张消费券不可重复领取,消费者领取的消费券存入相应的平台App
✅云闪付平台消费券发放明细
图源:河南发布
✅支付宝平台消费券发放明细
图源:河南发布
支付宝、云闪付
还有些朋友在评论区反馈
领到了消费券
但是到商家那里说不能用
小编也给大家整理了
一些常见的情况
1.商家未参与活动。
2.消费者未打开手机定位服务功能。
3.云闪付和支付宝APP不是最新版本。
4.商家收款结算机器与消费券发放平台不匹配。云闪付圈定的活动商家可以核销云闪付上发放的消费券,但不能核销支付宝上发放的消费券;支付宝圈定的活动商家可以核销支付宝上发放的消费券,但不能核销云闪付上发放的消费券。如果商家既是云闪付圈定的活动商家又是支付宝圈定的活动商家,在收款结算时,也需要用消费券发放平台相对应的收款机器结算,才能正常核销。
5.商家备案类别与消费券类别不相符。比如,有的商家既有餐饮又有百货,平台圈定归类为百货,就可以核销百货类消费券,但不能核销餐饮类消费券;有的消费者在便利店或者超市购买了食品,因为商家归类原因,也可能存在只能核销百货类消费券的情况。具体可咨询商家或消费券发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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