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老挝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的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外商选择在老挝投资。了解老挝外商投资企业资本与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于外商在老挝顺利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企业的出资方式、出资时限、股权转让管理、出资变化管理等方面,对老挝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与管理进行详细阐述。
企业的出资方式
现金出资
(1)外币出资:外方投资者一般需以外币形式出资,这是最常见的出资方式。老挝官方货币为基普,但在外商投资中,美元、欧元等国际通用货币更为普遍。
(2)境外人民币出资:在一定条件下,合法获得的境外人民币也可以在老挝境内开展直接投资,但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
实物出资
(1)外商投资者以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等实物作为出资时,这些实物必须符合老挝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例如,用于出资的机器设备应为企业生产所必需,并且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当时的国际市场价格。
(2)实物出资需经过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确定其价值后才能作为出资份额计入企业注册资本。评估机构应由老挝政府认可或指定,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
外方投资者以工业产权(如专利、商标等)或专有技术出资时,这些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应具有一定的价值和实用性,能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实际的利益。例如,以专利出资的技术应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以专有技术出资的技术应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等。同样,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的出资也需要经过专业评估和审批程序,以确定其价值和合法性。
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在老挝,国有企业经营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经营权、承包经营权、公司股份等其他财产权利也可以作为出资方式,但这些出资方式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例如,国有资产的出资需要经过老挝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和监管,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企业的出资时限
一般性投资项目企业
对于一般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当自取得投资许可证之日起90日内缴付注册资本总额的30%,注册资本可以以现金或实物的方式缴付。但是,如果以实物出资,则必须评估且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此外,《投资促进法》规定,对于国内外投资者设立的合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出资额不得低于总投资的10%。
如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增加注册资本,应根据企业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出资。具体的出资时限可能因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特许经营投资项目企业
对于特许经营投资项目企业,其出资时限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1)投资金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为注册资金的3%;
(2)投资金额从1000万美元以上,5亿美元以下的项目,为注册资金的2%;
(3)投资金额从5亿美元以上,10亿美元以下的项目,为注册资金的1.5%;
(4)投资金额10亿美元以上的项目为注册资金的1%。
该部分资本应当自收到投资许可证之日起90天缴付,剩余部分可在2年内完成缴付,该等注册资本可用于项目开发。特许经营权企业的其余注册资金应在 2 年内到位。并且,特许经营权的注册资金在整个开展经营中必须体现成资产,资产值不得低于注册资金。
企业的出资时限
股权转让的条件
(1)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需符合老挝《企业法》和《投资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转让的双方应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转让的股权应是合法持有且无争议的。
(2)股权转让的价格应根据企业的实际价值和市场行情确定,不得存在欺诈、隐瞒等不正当行为。同时,股权转让应经过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并在老挝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股权转让的程序
首先,股权转让的双方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的股权份额、价格、支付方式、交割时间等具体条款。
其次,企业应将股权转让协议提交给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获得批准后,向老挝相关政府部门提交股权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股权转让协议、企业章程、股东身份证明等。
最后,政府部门对股权转让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股权转让的登记备案手续,完成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的限制
在某些情况下,老挝政府可能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进行限制。例如,对于涉及国家重点产业、战略性资源等领域的企业,政府可能会要求股权转让需经过特殊的审批程序,或者限制外资的持股比例等。
此外,如果企业的股权转让可能对老挝的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方面造成不利影响,政府也有权拒绝批准股权转让申请。
出资变化管理
增加注册资本
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果需要增加注册资本,应按照企业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首先,企业应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然后,企业应向老挝相关政府部门提交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企业的财务报表、验资报告、股东决议等。最后,政府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方可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期限缴纳增加的注册资本。
减少注册资本
外商投资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相对较少,但如果企业因经营困难、资产重组等原因需要减少注册资本,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企业应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并在报纸等媒体上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其次,企业应向政府部门提交减少注册资本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企业的财务报表、债务清偿证明、股东决议等。最后,政府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方可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登记手续。
出资方式的变更
如果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需要变更,例如从现金出资变更为实物出资或从实物出资变更为工业产权出资等,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企业应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出资方式变更的决议,并向政府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政府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方可按照新的出资方式进行出资。同时,企业应及时办理相关的产权转移手续和登记备案手续。
老挝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与管理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外商投资者在老挝投资企业时,应充分了解这些规定和要求,确保企业的投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有序进行。
同时,老挝政府也在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保障,促进老挝经济的持续发展。
最后,需要提示的是,由于法律和政策常有变动,建议在做出具体投资决策前,咨询当地的法律和财务顾问,以获取最新的法律信息和商业建议。同时,实际操作中应以老挝当地法律和官方解释为准。
▍信息来源:商务部、澎湃新闻等媒体
▍部分图片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老挝投资指南》推送计划 | ||
01 | 8月14日 | |
02 | 8月22日 | |
03 | 8月23日 | |
04 | 8月28日 | |
05 | 8月29日 | |
06 | 9月5日 | |
07 | 9月6日 | |
08 | 9月10日 | |
09 | 9月12日 | |
10 | 9月18日 | |
11 | 9月19日 | |
12 | 9月24日 | |
13 | 9月26日 | |
14 | 10月8日 | |
15 | 10月10日 | |
16 | 10月15日 | |
17 | 10月17日 | |
18 | 10月22日 | |
19 | 老挝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及管理 | 10月24日 |
20 | 老挝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与运作:个人企业与合伙企业 | 10月29日 |
21 | 老挝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与运作:公司 | 10月31日 |
22 | 老挝外商投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 11月5日 |
23 | 外国企业承包老挝当地工程的规定 | 11月7日 |
24 | 在老挝,如何解决商务纠纷? | 11月12日 |
25 | 境外投资的现状与趋势 | 11月14日 |
26 | 境外投资的价值与意义 | 11月19日 |
27 | 境外投资基本流程(上) | 11月21日 |
28 | 境外投资基本流程(下) | 11月26日 |
29 | 发改委对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监管政策与实务 | 11月28日 |
30 | 商务部门对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监管政策与实务 | 12月3日 |
31 | 国资委对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监管政策与实务 | 12月5日 |
32 |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外汇监管政策与实务 | 12月10日 |
33 | 能够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提供的专业中介服务有哪些? | 12月12日 |
34 | 如何筛选好的境外律所? | 12月17日 |
35 | 境内律所在境外投资中的作用与地位 | 12月19日 |
36 | 尽职调查对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价值与作用 | 12月24日 |
37 |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法律尽职调查 | 12月26日 |
38 |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财税尽职调查 | 12月31日 |
39 |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人力资源尽职调查 | 1月2日 |
40 |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应签署哪些交易文件 | 1月6日 |
如需转载内容或获取完整版手册
请联系盈科老挝执行主任王宇
Tel:13529190217
《老挝投资指南》
本系列为盈科老挝律所制作,旨在为中国企业了解和熟悉老挝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环境、经贸政策、法律法规等信息提供帮助。全文内容均为团队成员收集、整理、原创而成,本系列内容将在公众号【盈科老挝YKLaos】持续更新,如有转载合作意向请后台私信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