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运输合同起纠纷,耐心调解促和谐

政务   2025-01-08 21:18   新疆  


在日常生活的场景下,每个人在达成合意履行承诺的过程多种多样,总会在某个时刻,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如果双方能够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那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可以避免掉一些不必要的争执和矛盾。但是如果确实也未签订书面合同,双方也应当理性解决问题,避免冲突,防止小纠纷酿成大错误。





近日,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王某自2020年至2023年给被告邓某从四川成都托运家具到库尔勒市,通过长期的合作,双方一直通过微信进行货运沟通,2024年2月1日,被告邓某为原告王某出具欠条写明“尚欠家具运输款160000元”。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向被告邓某邮寄送达了传票的同时,也电话通知了开庭时间,并且要求被告如果愿意调解,需要尽快与法院及原告进行沟通。


经过沟通,原、被告愿意调解,随后办案法官将双方一同约到法院,进行了面对面调解,一边向双方释法说理,一边询问双方内心调解方案预期。双方对欠款事实无异议,被告邓某表示在近期已经向原告王某支付20000元欠款,剩余运费为140000元,希望能够分期支付。原告王某也认可已偿还20000元事实,尚欠的运输费140000元,希望被告邓某能尽快还清。经过法官的调和,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邓某从2025年1月起每月向原告王某支付10000元,直至偿还完毕。


小案事不小,承办法官在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同时,也充分运用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方式,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设身处地把事厘清楚、把理讲清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有效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接下来,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构建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立足于审判实际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来源:库铁天平

二审:魏玉林
一审:田伟峰
编辑:房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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