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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平潭四面环海,渔业与航运业是当地群众赖以生存的重要产业,而船员证是从事此类行业必不可少的证件。群众的需求催生了各种代办、培训机构,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涉船员证诈骗案件。
“他说有渠道帮我搞到渔业船员证书,我就通过微信问他办这个需要多少钱,他就跟我说有两种证,一种是海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需要30000元人民币购买,还有一种是远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需要45000元人民币购买。”2021年7月,平潭男子游某想办理船员证,经人介绍认识了顾某甲、顾某乙,并支付了3万元向其购买海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同年9月,游某再次询问,其购买的一级轮机长渔业船员证书能否再转到远洋丙2大管轮渔业船员证书(俗称“渔转海”),在得到对方肯定的答复后,游某再次向对方转了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渔业船员应当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
期间,游某通过官方网站一直查不到自己的报名情况,向顾某甲核实时,他也只是给了一个无法打开的网址,并声称渔业船员查询系统正在迁移。信以为真的游某又等了一个多月,仍然没有收到上课通知,于是再次联系顾某甲,顺利退回了升级费用1万元。
2021年10月,游某没有等到培训通知,等来的却是微信被拉黑,电话中各种理由推脱。2022年4月,游某终于收到了心心念念的证书,然而经渔证专门网站核实才发现,手中的这本一级轮机长渔业船员证书竟然是假的!无奈之下,游某选择了报警。
经检察官审查认定,2019年至2022年,顾某甲、顾某乙在明知无法开展渔船船员转海船船员(即“渔转海”)培训网上申报且无法正常参与考试的情况下,仍利用某公司中介身份,以可以协助办理渔业船员证书、组织参与“渔转海”培训为由,声称有“内部渠道”可以顺利通过考试获取船员证,在社会上招揽生意,收取报名费、培训费。在收费后,两人并未实际开展船员证报名协助工作以及组织“渔转海”相关培训。
当缴费的“学员”不断催促二人及时组织培训与考试时,顾某甲、顾某乙以疫情等理由不断推诿,制作虚假的“中国渔业船员管理系统”网站平台录入船员信息,欺骗“学员”称已办理报名手续。为进一步安抚“学员”情绪,他们又联系外省某专业学校开展网络授课,但网络授课后,考试培训依旧迟迟不见动静,“学员”游某在微信群多次强烈要求退款,顾某甲便指使顾某乙联系第三方购买伪造证件寄送给游某,并要求游某通过其虚假网站查询。游某通过政府官网查询发现其收到的证件系伪造证件,意识到被诈骗,遂报案。
经审查,顾某甲、顾某乙二人以办理船员证为由,骗取被害人游某等40余人报名费、培训费等各项费用187万余元,这些钱都被用于他们的个人支出以及上述网络培训,已几消耗殆尽。目前,被告人顾某甲、顾某乙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平潭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今年以来,平潭检察院已受理数起船员证相关诈骗案件,有办理船员证需求的群众要提高警惕,应通过正规渠道参加培训和考试,前往海事局官网查询信息或是前往政务大厅办理手续,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莫要轻信来路不明的“中介”,既耽误时间又损失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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