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规民约,十二条款;人人遵循,代代铭记!... ...”这段朗朗上口、掷地有声的口号正是出自《塔兜村村规民约》。
今年5月,塔兜村迎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村规民约修订意见征集会。包村领导、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及各界退休热心人士们围坐一堂,结合村庄的实际情况,各抒己见,共商村规。从环境卫生到邻里和睦,从村风民风到公共设施的维护,每一条款都凝聚着村民的智慧与期望。经过多轮的讨论与修订,村规民约更加完善,更加贴近村民的实际需求。
金秋八月,村民代表大会上,《塔兜村村规民约》正式获得通过,并上报园庄镇人民政府备案通过。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体现,在制定村规民约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真正实现村民的公约自己定、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确保接地气、顺民心。通过村规民约的制定,充分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自觉性,强化村民自治,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塔兜村的故事,是基层自治的生动实践,也是乡村振兴的亮丽风景线。下一步,园庄镇将继续深化基层自治实践,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带动作用,以实际行动书写着自治的新篇章,共同绘就文明、和谐、美丽的乡村振兴新图景。
编辑:陈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