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鄱阳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案件原告两年间为了拿到赔偿款到处奔波无果,最终还是通过诉讼在法院的调解下,一次性获得赔偿款68万元,劳动争议一次性了结,实现了案结事了。
2021年被告姜某在原告浙江省某工程公司安装电灯作业时,不慎从凉亭摔落至地面致头部受伤,2022年7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22年11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Ⅰ级,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原告公司以双方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且未收到仲裁委开庭通知等材料为由诉至本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余菲理清思路,本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考虑到被告伤势较重,且此纠纷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劳动仲裁等耗费了较长时间,期间多次协商未果。受案后,余菲采取“背对背”的方式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利害关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帮助双方消除分歧。最终,双方各让一步,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该纠纷得以圆满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鄱阳法院将坚持立足审判职能,积极主动作为,将矛盾纠纷切实化解在一线、化解在苗头,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贡献法院力量。
供 稿:杨高妮
编 辑:高恒惺
核 校:吴江鹏
审 核:胡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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