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
也是驾驶人的警惕线
行人过斑马线时
驾驶人应当减速、慢行、礼让、观察
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车让人,是文明
人让车,是安全
但总有一些驾驶人不礼让行人
近日,在郴州市青年大道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撞倒行人的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在接近斑马线路段时没有丝毫减速的迹象,更没有停车避让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行人,结果将行人何某撞倒。
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程某陈述,当他察觉到人行横道上的何某时,虽采取了紧急刹车,但为时已晚,还是撞到了行人。所幸经医院检查,何某只受皮外轻伤,身体并无大碍。
礼让一小步
文明一大步
郴州公安交警呼吁每位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车让人 人快走”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用自己的一言一行
维护这座城市的文明与和谐
“礼让斑马线”攻略
•行人需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机动车驾驶人需注意:
驾车行驶至斑马线前,应当减速行驶,注意观察在斑马线上的行人,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即使行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通行,驾驶人也要避让行人。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距右侧道路边缘不超过一点五米的范围内通行,其他非机动车在距道路边缘不超过二点二米的范围内通行,畜力车在距道路边缘不超过二点六米的范围内通行;
(二)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放行信号时,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三)与相邻行驶的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避让行人;
(四)行经人行横道时避让行人;
(五)设有转向灯的,转弯前开启转向灯;
(六)制动器失效的,下车推行;
(七)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八)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乘一名十二岁以下儿童,搭乘六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九)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来源:郴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