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
我局执法人员在信宜市玉都街道南玉大道路段巡查时,发现信宜市卢*货运经营部的运输车(车牌号:粤K703**,重型自卸货车)在运输土方过程中未采取密闭、包扎、覆盖或其他有效措施,沿途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处罚依据
处罚依据:违反了《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
民事违法行为
信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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