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仪征这群人“上镜了”···

民生   2024-11-06 18:17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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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戴头盔!戴头盔!戴头盔!

仪征公安交警
持续开展文明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进行劝导处罚



尽管蜀黍百般劝说

但还是有人将自身安全置身事外

现曝光一批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驾乘人员


01

姓   名:张**

身份证:32108119********12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沿河西路路段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2

姓   名:李**

身份证:32108119********16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大市岗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03

姓   名:周*

身份证:32108119********13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梅家沟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4

姓   名:时*

身份证:32108119********3X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万年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5

姓   名:王**

身份证:32108119********21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白沙桥岗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06

姓   名:赵**

身份证:32108119********2X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浦峰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7

姓   名:王**

身份证:32108119********20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红江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8

姓   名:瞿**

身份证:32108119********51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天宁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从“头”做起,幸“盔”有你

安全头盔在关键时候能够保护生命

科学研究表明,如果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当意外发生时,头盔可以吸收大部分冲击能量,减轻事故对头部的伤害;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交警提醒

曝光、处罚都不是目的,您的安全才是我们最大的牵挂,希望您能“马上改”,增强自律守法意识,从自身做起,做文明出行的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共同营造文明、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ND
来源:仪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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