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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下午,扬州经开区法院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来到仪征市刘集镇盘古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李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当庭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基层干部、村民共20余人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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