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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州纪委监委和县委工作部署,纵深推进殡葬领域集中整治,加强殡葬规范管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即日起,全面受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举报受理范围
(一)坚决查处腐败问题
1.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殡葬设施规划与用地审批、行政许可,违规干预和插手殡葬服务机构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殡葬设备采购、殡葬用品采购及销售、殡葬服务等事项,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殡葬管理和服务机构人员招聘、录用工作,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殡葬领域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参股经营公墓或在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兼职取酬。
2.殡葬服务机构有关人员侵占、挪用、截留、套取项目建设和财政奖补资金;在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殡葬设备采购、殡葬用品采购及销售、殡葬服务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在人员招聘、录用工作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违规谋取利益。
3.殡葬设施承建方、殡葬设备和用品供应商、殡葬服务提供方在工程项目承包、设备供应、殡葬用品销售和殡葬服务等事项上行贿。
(二)坚决打击其他违法行为和犯罪活动
4.医疗机构违规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殡葬服务机构虚开、伪造、买卖火化证明。
5.非法使用改装车辆从事遗体接运服务。
6.殡葬设施承建方、殡葬设备和用品供应商、殡葬服务提供方以串通投标等非法手段谋取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7.殡葬领域强制买卖商品或者服务,涉黑涉恶,争抢尸源,侮辱尸体,买卖尸体或者尸体器官、组织。
(三)坚决纠治不正之风
8.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监督检查殡葬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排查殡葬领域问题不深入、不细致,对发现的问题不依法依规处理;对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殡葬领域问题整改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对群众关于殡葬管理和服务的举报、合理诉求不处置、慢处置、不回应;处理殡葬事务时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
9.殡葬服务机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捆绑服务收费,限制丧属自带合法殡葬用品;未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限制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诱导丧属消费;在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和安葬等过程中借机刁难群众、吃拿卡要。
10.殡葬用品供应商和服务提供方未经审批冒充正规殡葬服务机构擅自提供遗体存放、整容、守灵、祭奠等涉及遗体的殡葬服务;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提供迷信殡葬服务,鼓惑丧属大操大办或者进行迷信活动,殡葬用品价格虚高。
11.殡葬服务机构、殡葬用品供应商和服务提供方之间存在不正当竞争,垄断服务项目,不明码标价,攫取高额利润;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提供服务,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
12.医院违规外包太平间,在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医院内外人员相互勾结,违规透露逝者信息、欺诈丧属、诱导高消费。
13.基本殡葬服务职能交由社会资本运营;未经批准,擅自将公益性公墓改为经营性公墓;违规利用农村公益性公墓或墓地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火化证、安葬证管理混乱;对不保留骨灰并交由殡葬服务机构处置的遗体,未按规定处置骨灰并留存视频等相关资料。
14.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补助对象认定不精准、档案资料填报不规范,伪造虚假信息、违规套取、冒领补助资金。
二、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夏河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941-7122048
来信来访举报:夏河县政府统办楼1号楼五楼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506)
网络举报:搜索“廉政夏河”微信公众号一一点击下方“我要举报”。
鼓励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相关问题,举报人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时,请尽量提供相应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佐证材料。县纪委监委将及时处理、认真核查、从严查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中共夏河县纪委 夏河县监委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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