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 | 泰兴市实验初中教育集团2024级新生招生通告!

文摘   2024-07-19 17:37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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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法


       根据【泰教基〔2024〕2号】文件,我校继续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招生,实行招生报名户籍、房产等信息网上比对验核,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同时提供招生政策、报名录取等相关信息查询,便捷高效地“一站式”服务于广大群众。

1.报名日程





实验分校、泰师分校


7月22日——25日,家长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线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5日17:00。

7月29日(上午7:30—11:00;下午2:30—5:30),线下审核,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持入学材料到泰兴市实验初中教育集团实验分校(泰师路1号)现场报名。
8月3日——8月9日,学校对符合我校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8月10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泰兴市实验初中教育集团实验分校(泰师路1号)领取2024年泰兴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通知书。


文江分校


7月22日——25日,家长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线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5日17:00。

7月29日(上午7:30—11:00;下午2:30—5:30),线下审核,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持入学材料到泰兴市实验初中教育集团文江分校(根思东路199号)现场报名。
8月3日——8月9日,学校对符合我校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8月10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泰兴市实验初中教育集团文江分校(根思东199号)领取2024年泰兴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通知书。

2. 报名材料




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房产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纸质学籍卡;

(4)电子学籍卡打印件;

(5)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渠道入口




渠道一:下载“泰州通”APP,注册实名认证后,找到“阳光招生报名”服务即可使用。

渠道二:下载“苏服办”APP,进入泰州站点,找到“网上报名”服务即可使用。

备注:报名端口将于正式报名前适时开通。


4. 报名流程介绍




 



施教区认定



实验分校和泰师分校(施教区不变)

北界线:鼓楼中路南侧。

西界线:自长征路与鼓楼中路交界处沿长征中路东侧向南延伸,过国庆西路,沿人民医院东大门前的小河东侧向南,再向西南延伸至环城西路19号西侧,沿野田与西园之间的河道东侧向西南延伸,过江平中路至中华路东侧。

南界线:沿澄江路北侧向西延伸至延令街道现辖区域。

东界线:自镇海门桥沿羌溪河西侧向南延伸至澄江路。

文江分校

北界线:至济川街道现辖区域。

西界线:济川北路东侧。

南界线:如泰运河北侧。

东界线:至济川街道现辖区域(含姚王街道北殷村)。

(其中,凭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就读文江分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为原住民;济川北路以东,众安港以西,龙河路以南,如泰运河以北区域,即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七年级新生入学时有一次选择至济川初中济川分校或实验初中文江分校就读的机会。)


有效房产认定

1. 有效房产认定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住宅性质的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有效房产登记份额必须为100%
(2)今年继续实行学段管理制度,从2019年起,学段内(小学6年或初中3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符合生育政策的孩子可以入学),如房产对应学位已被占用,该房产不属于有效房产。
(3)购买具有住宅性质未达到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节点的新建商品房业主,其适龄子女如具有济川街道、延令街道或姚王街道常住户籍,凭在新建商品房网上交易平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简称网签备案合同)和经市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确认的房屋全款缴纳证明享受房屋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学位。学位使用自凭网签备案合同入学时起算,网签备案合同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前不得进行变更或注销。报名流程如下:


(4)具有济川街道、延令街道或姚王街道户籍和房产,但户籍、房产不在同一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房产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2. 特殊情况认定




(1)适龄儿童少年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可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房产证明确定施教区。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确实无其他有效房产(至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证明或授权学校通过不动产权登记系统端口查询,确认无有效房产),长期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且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籍,可以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房产证明确定施教区。

(3)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为独生子(或女),可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房产证明确定施教区。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不与其他人、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共有有效房产,且名下城区无其他有效房产,可以以该有效房产确定施教区。

(5)房屋被征收人常住户口的子女在安置前有一次回原施教区入学或在新居住地施教区就近入学的机会,被征收人必须提供房屋征收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常住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或集资房但不能提供房产证时,必须提供建房许可证和村居委会出具的常住证明,按照房屋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优抚对象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对泰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以及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符合上述条件且需要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市教育局复核批准后统筹安排其入学。

泰兴市实验初中教育集团

2024年7月19日



泰兴市实验初中教育集团简介


泰兴市实验初中教育集团,组建于2019年8月,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下辖实验分校、泰师分校、文江分校,共有教职员工312人、学生3200余名。
集团以“明德向善、卓尔不群”为校训,坚持“适教适学适评”,致力“立本立新立人”,形成了“崇尚精致、致力向善、追求卓越”的优秀文化。教师勤勉重德,善教创新;学生乐学励志,求索争先。
集团办学业绩显著:历年均有近百名学生在省市科技、体育、艺术、文化类竞赛中斩获大奖,女子排球队勇夺江苏省第二十届运动会银牌,“香柚树”合唱团夺得江苏省“紫金杯”合唱比赛铜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居泰兴榜首、泰州前茅,中考高分率多次夺得泰州第一。截至目前,有近60位教师荣获省市级荣誉表彰,4人被评为正高级教师、省市特级教师,35人被评为泰州市、泰兴市学科带头人。
集团曾获得全国德育科研先进实验校、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外语实验学校、中小学课程改革与考试研究项目学校、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科技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体育教育工作先进学校、江苏省健康促进金牌学校、泰州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泰州市首批新优质学校等六十多项荣誉称号。


▲集团联合党总支书记、“大先生”陈冬华上思政课

▲集团总校长刁勇在开学典礼上讲话

2024年录取泰兴中学强基班的同学合影

“香柚树”合唱团在省第六届紫金合唱节泰州选拔赛中拔得头筹


▲女子排球队摘得省运会银牌

▲青春仪式

▲群星民乐社团演出

▲初一新生军训

▲实验分校内景

▲泰师分校内景

▲文江分校内景

▲校歌《香柚树下》

泰兴市实验初中教育集团
明德向善 卓尔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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