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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法
1.报名日程
实验分校、泰师分校
7月22日——25日,家长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线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5日17:00。
文江分校
7月22日——25日,家长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线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5日17:00。
2. 报名材料
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房产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纸质学籍卡;
(4)电子学籍卡打印件;
(5)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渠道入口
渠道一:下载“泰州通”APP,注册实名认证后,找到“阳光招生报名”服务即可使用。
渠道二:下载“苏服办”APP,进入泰州站点,找到“网上报名”服务即可使用。
备注:报名端口将于正式报名前适时开通。
4. 报名流程介绍
施教区认定
实验分校和泰师分校(施教区不变)
文江分校
有效房产认定
1. 有效房产认定
2. 特殊情况认定
(1)适龄儿童少年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可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房产证明确定施教区。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确实无其他有效房产(至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证明或授权学校通过不动产权登记系统端口查询,确认无有效房产),长期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且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籍,可以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房产证明确定施教区。
(3)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为独生子(或女),可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房产证明确定施教区。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不与其他人、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共有有效房产,且名下城区无其他有效房产,可以以该有效房产确定施教区。
(5)房屋被征收人常住户口的子女在安置前有一次回原施教区入学或在新居住地施教区就近入学的机会,被征收人必须提供房屋征收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常住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或集资房但不能提供房产证时,必须提供建房许可证和村居委会出具的常住证明,按照房屋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优抚对象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对泰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以及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符合上述条件且需要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市教育局复核批准后统筹安排其入学。
泰兴市实验初中教育集团
2024年7月19日
▲“香柚树”合唱团在省第六届紫金合唱节泰州选拔赛中拔得头筹
▲女子排球队摘得省运会银牌
▲青春仪式
▲初一新生军训
▲实验分校内景
▲泰师分校内景
▲校歌《香柚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