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6期】检察护企| 从办案入手,提升新质生产力

政务   2024-08-17 16:39   江苏  


  “多亏检察院的风险提示函,我们经过两个多月的整改和宣传教育,职工对知识产权的法规政策有了更深的认识,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建议内容,研究如何将防伪标识能够溯源到对应的产品编号,防止制假售假活动。”江苏某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与检察官聊起产品被仿冒的问题时发出这样的感慨。


  商场如战场,对于制造类企业来说,核心技术是取胜的关键,商标则是市场中的通行证、识别码。经审查发现,该企业产品质量优,在泵阀市场占有率高,品牌市场认可度强。但由于使用标准化零配件较多,且生产工人在熟练组装2个月后基本就可以独立组装,在市场上容易被假冒侵权。而在涉案人员中,包含了从企业离职的车间主任、销售经理等从生产端到销售环节的各种人员,企业存在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靖江市检察院向该企业制发了风险提示函,提出进一步改进产品零配件非标化、对职工加强竞业禁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宣传力度等建议。收到风险提示函后,该企业高度重视,结合企业实际开展产品改进研发,通过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增强了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企业纳税额从损失惨重到纳税翻倍。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靖江市检察院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过办案研判及制发风险提示函、送法进企业、召开行业座谈会等措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服务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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