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指导性案例更是生动的法治教科书。8月28日-8月29日,江苏省检察院宣传教育处课程建设负责人刘玉娟率“指导性案例基层巡讲团”到泰州检察机关讲课,先后走进靖江市检察院、兴化市检察院,为基层检察干警送上“精品课程”,全市两级院干警代表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同步收看学习相关课程。部分课程还邀请了法院、公安局和司法局等部门开展同堂培训。
靖江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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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翁良勇以《浅谈涉私募基金非法集资案件的办理——以“张某某等人非法集资案”为例》为题,以宋代“官交子”为引,介绍了私募基金的基本概念、作用及基本运作方式。以“张某某等人非法集资案”为例,详细讲解了私募基金非法集资犯罪的认定规则、取证思路等,为干警办理相关类型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
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鲍建武以《定义、情理、归谬、平衡——疑难民行案件裁判规则的理解和记忆》为题,结合多年办案经验,解读具体法条,多角度开展分析,解析了五大类型、共二十余个典型案例,剖析了疑难民行案件办理的难点,传授了办案心得,为干警理解民行案件裁判规则背后的法理情,办理相关案件提供新思路,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实操价值。
兴化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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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凌燕以《涉计算机芯片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认定与综合保护》为题,通过自己所办理的案件为例,从“准确理解侵犯著作权罪” “涉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难点与要点”等五个方面分析疑难问题,提出类案法律适用规则与综合保护方法,对涉计算机芯片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认定与综合保护进行详细阐述,并讲解了案例撰写的技巧,启发干警的工作思路。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与德国维尔茨堡大学法学双博士徐凌波以“鉴定式案例分析在实务中的运用”为题,从“鉴定式案例分析的基本理念”“鉴定式分析的基本审查步骤”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述,将前沿的犯罪论体系与实际案例相结合,实现案例分析与裁判说理的结构化、可视化,让干警对鉴定式案例分析在实务中的运用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此次巡讲,是“蓄能充电”,也是“加油鼓劲”。授课结束后,干警纷纷表示,两天的培训内容充实,选题紧密贴合办案实际和工作需要,对于更新检察理念,提升办案质效有很大帮助,会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担当实干的强大动力,努力将案件办成精品案件、指导性案例。泰州检察机关也将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发展高质量检察教育培训,助力高水平检察队伍建设,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