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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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决不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做任何事情,都要首先认准方向、找准道路,否则就会南辕北辙、事与愿违,犯根本性的错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发展、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事业兴衰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合不合适,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样如此,必须选对路、走对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在法治道路问题上,没有最优模式,也没有“标准版本”,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
走这条法治道路,是历史的必然结论。要不要走法治道路、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面临的历史性课题。鸦片战争后,许多仁人志士也曾想变法图强,但都以失败告终,法治只是镜花水月。我们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光辉历程中,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在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等局部执政地区就制定实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方面的法律。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废除了国民党“六法全书”等旧法统,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的基础上,确立了新中国的宪法制度和立法、行政、司法体制,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深刻总结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最终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方略,始终强调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在新时代进一步坚持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这条道路走得通、走得对、走得好。只有坚定走这条道路,才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走这条法治道路,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翻开我国宪法,总纲第一条就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这一根本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能够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只有始终坚持走这条道路,才能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越性。
走这条法治道路,是立足我国具体国情的必然选择。“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治道路。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脱离不开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从已经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发展历程看,英国、美国、法国等西方国家适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发展需要,经过一二百年乃至二三百年内生演化,逐步实现法治化。就我们这个有着14亿多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而言,要在较短时间内建成法治国家,没有可以奉为金科玉律的教科书,也没有可以对中国人民颐指气使的教师爷。我们有我们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特殊的国情、特殊的法律文化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走自己的法治道路。从国情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我们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
道路问题关系全局、决定成败,在走什么样的道路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决不能含糊,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一个时期以来,一些人无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资本主义法治的本质区别,打出“宪政”、“法治”牌,通过对“宪政”这一政治概念进行学术包装,妄图拿西方“宪政”的标准来框住我们,渲染西方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的“普世性”、“优越性”,攻击我们不是“宪政国家”、“法治国家”,企图用所谓“宪政”架空中国共产党领导。在这些人看来,只要不实行多党制、议会制、“三权鼎立”等,就是偏离了“世界主流政治文明”,就是背离了“现代法治精神”。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根本制度,都是错误的、有害的,都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也是从根本上违反宪法、损害社会主义法治的。
“察势者明,趋势者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国家性质、基本国情等因素所决定的。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照抄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积极开拓,久久为功,“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
采编:康悦莹
校对:张铁牛
初审:王然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