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职工!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收好这份操作指南→

民生   2024-11-20 17:27   黑龙江  

公积金,宛如一座坚实的“住房金库”,为每一位职工构筑起温馨家园的梦想。它不仅是购房路上的“得力助手”,让首付和贷款变得轻松可行;更是租房时的“贴心伙伴”,为你遮风挡雨,找到心灵的栖息地。
新林区财政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据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细则,详细为你介绍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线上APP以及公众号,帮助您顺利完成公积金提取,同时了解最新的公积金政策。

一、 提取范围

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5年之内购房);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职工连续缴存3个月以上租房自住的;

(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

(五)退休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满6个月未再就业的;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租房提取

无房租房自住的职工家庭,可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上限为15600元/年/户;经组织部门认定标准的高层次人才每年最高可提取17400元/年/户;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的多孩家庭每年最高可提取19200元/年/户,历年未提取额度不并入下一年度计算。

三、线上提取方式

①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大兴安岭住房公积金APP。

住房公积金手机APP

②首次登录APP,点击“我的”→“登录/注册”→“立即注册”→完成注册。

③登录公积金APP,点击“服务”,选取要办理的事项,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及上传要件即可。


关注下方二维码了解最新住房公积金政策

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四、线下提取方式

地点:新林区便民服务行政大厅二楼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电话:0457-3187539。


END



监制:赵胜龙
复审:徐   晶
初审:刘冰倩
编辑:王   静
来源:新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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