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
新林区内除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镇居民,包括在新林区居住或务工的外地户籍人员(新林区参保无户籍限制)。
缴费标准
2025年缴费标准每人每年400元。
集中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待遇享受时间
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缴费的,次日享受待遇。3月1日及以后缴费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参保激励政策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政府有关规定,从2025年起基本医保政策有了新规定:建立对居民医保(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除外)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自2025 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断保1 年,降低一个百分点(计算日期从2025 年起开始计算):累计降低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0%。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个百分点(累计日期从2025 年开始累计);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个百分点(计算日期从2025年开始)。连续参保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缴费渠道
1.通过微信扫描缴费二维码,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和姓名(可为他人代缴保费)→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查询→确认缴费年份(预缴2025年度保费需选择2025),查询→输入手机号,查询→确认金额,立即缴费。
2.通过手机微信查找“黑龙江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入→点击“我要缴费”→输入参保人基本信息与联系方式→点击“填写完成继续缴费”→选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点击“查询缴费”和“获取待缴费信息”→选择“日常缴费”→提交确认完成缴费。
3.银行网点缴费:参保人也可到新林区工商银行办理缴费业务。
4.职工医保个户代缴:职工医保参保个人账户可为省内参保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居民参保费用。微信搜索“龙江医保”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进入“黑龙江医保服务平台”,找到【家庭共济】,先完成【共济账户绑定】;然后点击下方【居民参保个账代缴】,选择代缴年份2025年,填写相关信息,点“代缴”完成缴费。
办保渠道
首次参保人员登记:本人或代办人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新林区医保服务大厅医保综合窗口办理参保登记之后,可以扫码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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