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机构改革以前,我省95%以上林业行政案件、林区治安案件、涉嫌犯罪案件均由各级森林公安、公安分局、派出所依法办理或者受委托办理,案件处理及时规范高效。2020年7月,全省森林公安转隶,林业部门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机构改革后陕西林业机构设置情况和林业行政执法现状
2018年机构改革后,陕西省林业厅更名为陕西省林业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全省8个设区市保留市林业局机构名称,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原榆林市林业局更名为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原西安市农林委部分内设机构并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挂市林业局牌子;原杨凌示范区农林局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并。107个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中,西安市莲湖、碑林、新城3个市辖区设园林绿化部门,秦岭沿线临潼、长安、鄠邑、蓝田、周至5个县(区)组建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加挂林业局牌子;其他99个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合并16个,与农业等部门合并8个,保留林业局机构名称75个。设区市、县林业行政编制普遍压缩,独立设立的市级林业部门一般编制15人左右,县级林业部门一般编制7人左右,均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市、县两级林业部门除少数几个县外,普遍没有独立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基本委托有关林业事业单位承担,涉及野生动植物管理站、林木种苗工作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乡镇林业工作站、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
机构改革以后部分设区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通过整合内部执法力量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商洛市成立林政执法支队,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和林业行政案件查处;榆林市成立林草资源管护中心,负责森林草原监督管理和封山禁牧执法工作。靖边县成立林草稽查大队,神木市、绥德县、丹凤县、洋县、勉县、三原县、旬邑县成立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