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群众向重庆市五中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执行线索,属实且有效帮助案款顺利执行到位,获得了10万元悬赏金。
2018年12月,重庆某融资担保公司先与重庆某实业公司签订《融资担保委托合同》和《质押反担保合同》,后又分别与蒋某、杜某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因某实业公司、蒋某、杜某违反合同约定,后来又没有按照未按仲裁调解书的约定履行,某融资担保公司于2022年4月向重庆五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起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金额为85万余元。立案后,重庆五中法院承办法官向各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但未发现各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2022年10月重庆五中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陷入僵局后,两年里没有可执行的线索。2024年,重庆五中法院开展“终本清仓”执行专项工作,承办法官经与该案申请执行人某融资担保公司充分沟通后,2024年8月6日,某融资担保公司向重庆五中法院提交执行悬赏申请书及支付悬赏金承诺书,请求对被执行人某实业公司、蒋某、杜某发出执行悬赏,并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
8月16日,重庆五中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该案执行悬赏公告,面向社会公众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公告发出两个月后,一位热心群众通过快递柜向承办法官提交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承办法官立即对该财产线索进行核实,核查属实后又立即向相关单位送达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并扣留、提取了被执行人蒋某的一笔房屋拍卖款518566元。
该笔款项到账后,承办法官按照申请执行人的承诺将悬赏金102196.07元及时支付给提供线索的热心群众,并将剩余案款40万余元全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法院表示,执行悬赏机制是人民法院化解“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重庆五中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建立财产举报机制的规定,大力推行执行悬赏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向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及执行线索,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破解执行难题,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朱春亚 编辑 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