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工资被换成商场购物卡,每月仅一天能用!

时事   2024-12-03 15:35   广西  


日前,河南郑州有网友发视频称,工资被折换成购物卡,该购物卡需在新田360广场郑州国贸店使用,使用时也遭到诸多限制,“有时会限制你每月只能1号购物,一次不能超过300元,有些人拿了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购物卡”。



知情人张女士称,单位没有给工资,给的是卡,金额达到几十万元,但是购物卡却用不了。

12月2日,涉事商场一名工作人员称,目前这个卡消费时确实有限制,使用时间在每个月的1日,且每次消费总额控制在一定金额内,“一个人一张卡,一次一两千元”

该工作人员介绍,每个月消费的商店有限制,都是谈好的合作商家,具体商家名单每个月1日会公布在一楼服务台区域,并且这个名单只会公布在线下,“网上没有,要当天过来看”。

工作人员还表示,刷卡的人非常多,如果一个人刷了过多额度,可能会影响其他人消费,建议大家每个月1日过来慢慢消费。

▲一些等待刷卡的消费者情绪较为激动。

记者注意到,2023年6月,就有媒体报道过此事。有消费者称工程款被抵换成96万元的购物卡,在刷卡消费时处处受限。而郑州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陆续接到多起投诉,并进行处罚,督促商场增加可使用门店。

对此,有律师表示:
购物卡属于法律上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公示或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履行提示告知义务,确保购卡人知晓并认可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内容。其中,单用途卡章程和购卡协议包括单用途卡的名称、种类和功能,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若上述商场没有遵循规定,没有公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相关信息,限额度限门店限时间属于设定了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涉嫌违法。

另外,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律师建议,消费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同时,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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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九派新闻、都市报道、风芒新闻

编辑丨徐丽青

校对丨黄少华

责编丨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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