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公告|苏州佩玖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之债权申报通知

文摘   2024-07-26 15:17   江苏  


2024年7月15日,吴江法院根据何中凯的申请裁定受理苏州佩玖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指定李新一为管理人负责人。
苏州佩玖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8月28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269号圆融星座1幢2902室;联系人:崔立,电话:15850140837)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年9月5日13时30分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


破产管理人团队: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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