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一律师:合规助力低空经济腾飞:《苏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重点解读

文摘   2024-03-28 11:48   江苏  





什么是低空经济?


低空经济是以低空空域(原则上真高1,000米以下)为依托,以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具有立体性、区域性、融合性和广泛性等特点。直升机应急救援、无人机快递物流、飞行汽车低空旅游等各种低空飞行已经逐渐成为当前的公共服务及消费热点和经济新业态。


低空经济,当下成为两会的热门话题,更是多地政府大力支持下的产业发展新赛道。2024年2月6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苏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苏州正式开启发展低空经济的三年计划。日前,“苏州通用机场选址报告及可研报告编制及上报服务项目”正式公开招标,苏州聚焦低空经济发展的战略逐步有序推进。低空经济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即将成为经济发展新的重要引擎。


苏州如何依托现有的百亿航空产业布局低空经济发展,亟待明确的政策指引以及完善的法律保障。本《方案》的印发,为推动苏州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明确了目标、任务和保障。


一、《方案》出台背景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首次明确提出发展“低空经济”,“低空经济”概念被首次写入国家规划,具有标志性意义,“纲要”从国家层面加强了对低空经济建设的顶层设计。2024年1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正式施行。苏州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等文件精神以及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打造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要求,推动本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低空经济是新质生产力的代表,是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选择,也是全球竞逐的重要战略新兴产业方向,有望成为下一个万亿级市场。以深圳为代表的全国多个省市加快布局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争夺“低空经济第一城”的地位。苏州始终走在改革发展的前列,苏州政府顺势争先,印发本《方案》,意图为苏州低空经济的发展指明方向。


二、《方案》重点解读

(一)发展目标:力争到2026年,打造成为全国低空经济示范区

《方案》指出明确的发展目标,即力争到2026年打造成为全国低空经济示范区。主要体现在升级产业能级、完善基础设施、丰富应用场景、建立监管平台四个方面。主要包括:1、力争聚集产业链相关企业500家,产业规模达600亿元。在低空经济产业培育一批集研发、生产、运营于一体的高科技企业;2、建成1-2个通用机场和200个以上垂直起降点,统筹引导企业开展垂直起降点建设,建成低空飞行试验基地;3、大力发展商业化,围绕物流配送、载人飞行、旅游消费、应急救援、城市管理等领域打造一批示范应用场景,开通至周边机场3-5条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100条以上无人机航线;4、建立健全服务无人机、直升机等各类低空飞行器的安全监管服务平台。


(二)重点任务:打造低空产业生态、完善飞行保障体系、培育低空应用场景、争创低空领域示范

《方案》围绕上述四个方面,提出14条重点任务。主要包括:打造产业园区、加强基础设施、监管平台、航线划设等方面的建设;拓展文体旅游以及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选择3-5个产业基础较好的县级市(区)开展低空经济先行示范;加强政策法规引领,开展示范性政策和法规的研究与建设;以全域空域划设为基准,依托全域地理信息数据资源,研究制定全域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应用等标准,积极申报民航领域行业标准。


其中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构建低空智慧物流体系、发展城市空中交通(UAM)新业态等举措。近日,媒体报道(苏州新闻):苏州和上海两地开通了“空中出租车”,从上海浦东新国际博览中心到苏州“东方之门”,单程100公里,同时25分钟以内,单人收费300元的打“飞的”将走进现实。低空产业的应用场景随着苏沪两地政府的支持,逐渐得以落实和发展。


(三)保障措施:强化组织协调、汇集各方力量、加强政策支持、保障发展安全

低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各方组织的协同工作,《方案》提出健全军民航协同工作机制,适时出台产业促进政策、条例,科学指导低空产业发展,助力企业拓展低空领域新商业模式。研究制定低空经济发展政策,充分发挥产业创新集群引导基金和各级各类专项资金作用,支持低空经济领域企业发展。


发展低空经济,“安全至上”。在安全保障方面,《方案》指出增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构建政府、社会、公众多元监管格局。应当加强无人机标准建设和质量监督,确保基础设施运转灵敏高效,依法打击各种违规飞行行为,切实维护低空飞行安全有序。同时,建立健全低空飞行应急处置机制,针对低空飞行过程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和问题做好应急预案。



三、《方案》的相关展望

《方案》从顶层设计方面,高屋建瓴地为苏州未来三年低空经济发展指明了道路,作为专业律师,在学习研究《方案》后结合法律实务经验,我们给出以下展望及思考:


(一)发展低空经济,合规监管先行

正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低空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孙永生老师所言,“有效的监管是促进低空经济的关键,解决低空飞行安全的关键是有关部门如何实现对低空飞行器尤其是无人机飞行的有效监管”。


对于公路交通,国家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交通法规相对完善,公路交通配套的人工和智能化管理手段齐全。在有效的监管下,地面交通得以实现了有序、安全、畅通。低空飞行活动需要有比路面交通更为完善的安全保障支持,因此需要建立更为严格的监管制度以及更为有效、智能的监管手段。


无论是低空产业的相关企业,还是为低空经济提供服务的相关责任单位,均应当以合规为先,强化合规监管意识,切实保障全市低空经济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


(二)争创低空示范,加强法规引领

低空经济是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没有法治的保障,那这种经济类型是否会野蛮生长、造成相应安全隐患,或未可知。大到国家的富强,小到个人的改变,莫不是从立法立规为始。《方案》仅是提出原则性的发展意见,具体的落实诸如如何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发展、如何确定空域航线的使用权问题、空域使用与管理者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如何设定等问题还需要更为细化的政策及法规指引。2023年12月29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该条例在世界范围内都具体前沿性和开创性的特点。发展新产业经济,应当同步完善法规引领。


(三)积极响应号召,研究建立健全服务低空产业法律体系

律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重要力量。在低空经济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政府和企业应对法律挑战,促进低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大成苏州新型基础建设(低空经济)行业组将持续在低空经济发展法律领域展开深入研究,以期为苏州市低空经济产业合规有序的发展贡献力量。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对低空经济产业的法规制定与解读、政策咨询与合规、纠纷解决、相关企业设立与运营、企业跨境贸易、国际合作与交流、知识产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划设低空飞行航线、数据合规、ESG等多方面展开解析讨论,并组织相关合规发展研讨。欢迎相关产业的政府单位、企业以及创业者与我们联系,共同交流。


特别声明:

以上内容属于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其所在机构立场,亦不应当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大成苏州新型基础建设(低空经济)行业组由高级合伙人徐其干、马建华牵头组建,组员包括合伙人王永和、李新一、邓红梅;律师陈思佳、丛惠慧、许文静、侯越、毛丹宁、陈艳丽;律师助理邓斌、马逸超、吴奕尘等。


【相关引用】

苏州市社会科学院:《竞逐“低空经济”新赛道,苏州如何强势起飞?》

孙永生:《有效监管是激活低空经济的不二法门》

徐显明:《法治决定存亡 | 徐显明教授在世界低空经济论坛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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