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十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统战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章宇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芬主持会议。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至11月,市委派出8个巡察组对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对口专项巡察;对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21个市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配合省委巡视,对衡南县、衡东县、石鼓区、珠晖区的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巡察机构开展提级巡察。巡察期间,发现问题430个,移交问题线索9件,清退违纪违法资金388.2875万元,形成“一把手”专题材料35份。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市委巡察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上传达了中央巡视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责任追究办法》,审议了第八轮巡察“优秀组长”“优秀副组长”“优秀组员”名单。
会议强调,要深入抓好学习贯彻。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研究分析中央、省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任务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严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将开展市委巡察整改与推进中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贯通起来,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贯彻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责任追究办法》,督促被巡察单位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要巩固“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流程指引”试点工作成果,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度保障。要善始善终做好本轮巡察后续工作。按照领导小组审定意见,对巡察报告、班子画像、专题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做到政治站位高、问题定性准、意见建议实,并尽快提请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汇报,统筹安排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和下一轮市委巡察工作。要持续锤炼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把严的基调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强化队伍内部管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巡察干部队伍,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文/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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