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友在领导留言板留言
2023年10月申报的二孩补助
至今未收到打款
希望领导能帮助解决
留言详情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盐源镇盐溪村大湾子组,我家于2023年9月6号生的二孩,于10月份申报的补助,至今未打款,先由盐溪村委咨询回复称2023年12月会打,结果没有打,后又咨询盐源乡镇负责人朱主任称2024年3月会打款,结果还是没有打,转眼间娃儿都7个月了,这个补助是该问谁。
对于网友的问题
镇雄县盐源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二孩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
和育儿补贴800元
已兑付至所登记的银行账户
全文如下
↓↓↓
网民同志:
您好!
经核实,您户申请的二孩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和育儿补贴(800元)已于2024年4月22日兑付至您户登记农村信用社(社保卡)银行账户中(卡号:623190002180*****59)。经盐源镇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那么,这个生育补助要怎么申请呢?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镇雄二孩三孩家庭生育补贴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云南的二孩、三孩
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并按年度发放800元育儿补助
补贴申请细则如下
符合条件的请按照以下程序申请
一、一次性生育补贴
享受对象: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
享受标准:二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三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
资格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云南省。
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申报及审核程序:
1.夫妻其中一方向子女户口登记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村(社区)进行资格初审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3.乡镇(街道)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4.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5.补贴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个人社会保障卡
所需要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
申请时限:符合享受条件的应于孩子出生一年内进行申请,逾期申请不再受理。
二、育儿补助
享受对象: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0-3岁)。
享受标准:按年发放800元育儿补助。
资格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云南省。
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育儿补助(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育儿补助(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
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申报及审核程序:
1.凡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子女,均可享受育儿补助,育儿补助按年度一次性发放。首次申报一次性生育补贴认定后即可享受育儿补助,无需再次申报审核。
2.每年年审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不符合条件的作动态退出处理(子女死亡、户籍迁出镇雄县等情况)。
镇雄县育儿补助办理
县卫健局监管咨询电话:0870—3133918
来源: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