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款50万元!镇雄旅馆业经营者请注意……

文摘   2024-07-06 13:39   云南  

昭通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馆业
治安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纵深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宾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旅馆业包括
宾馆、酒店、电竞酒店、农家乐、房车营地、培训中心、留宿性桑拿洗浴等提供旅客住宿服务的场所。
二、全市旅馆业经营者务必严格执行以下制度和规定
(一)严格执行公安部提出的“四实”登记制度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实名、实时、实情、实数”标准对住宿人员做好登记,严禁一人登记多人入住、住宿登记信息与实际入住登记信息不符等情况发生。
(二)严格执行公安部提出的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要求。
1.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并分别通过云南省旅馆业治安信息智能管理系统、云南公安住宿登记小程序如实登记并逐项上传未成年人相关信息。系统的信息必须与纸质登记簿信息一致。 
2.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必须联系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同意,且属地派出所核查后,方能按程序办理入住,并在云南省旅馆业治安信息智能管理系统、云南公安住宿登记小程序如实登记并逐项上传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相关信息。系统的信息必须与纸质登记簿信息一致。 
3.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未成年人由成年人陪同入住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除外)、多名异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的,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确认同意,经属地派出所核查后,方能按程序办理入住,并在云南省旅馆业治安信息智能管理系统、云南公安住宿登记小程序如实登记并逐项上传同住人相关信息。系统的信息必须与纸质登记簿信息一致。同时,告知同住人其相关信息已向公安机关报备。
4.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除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外,严禁访客人员进入未成年人入住房间,如特殊情况需访问未成年人的访客,应当在公共区域会见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所住的楼层(房间);凡有未成年人入住的宾旅馆特别是有未成年人入住的楼层(房间),宾旅馆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巡查制度:宾旅馆经营者在严格落实专人24小时视频巡查制度的前提下,定时或不定时开展实地巡查。
5.严格执行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旅馆业遇有以下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辖区派出所进行报告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专人看管、照顾、救助等安全保护措施:
(1)未成年人不配合、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相关信息的;
(2)成年人携未成年人入住,但不能说明身份关系或身份关系明显不合理的;
(3)未成年人身体受伤、醉酒、意识不清,疑似存在被殴打、被麻醉、被胁迫等情形的;
(4)异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未成年人多次入住、与不同人入住,又没有合理解释的;
(5)未成年人私下与异性网友见面到宾旅馆入住、多名未成年人到可提供电脑上网环境的电竞酒店入住、多名未成年人男女混住、未成年人行为举止异常等其他可疑情况。
三、法律责任
(一)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未落实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五必须”要求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奖励举报
昭通市公安机关欢迎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及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积极检举揭发旅馆业经营者、从业人员违反“五必须”规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等相关情形,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由管辖地公安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兑现奖励。
举报电话:
昭通市公安局:0870-2122110
昭通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0870-2852644
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治安管理大队:0870-2121784
鲁甸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0870-8444110
巧家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0870-7121940
镇雄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0870-3120353
彝良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0870-5121110
威信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0870-6126110
盐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0870-6631200
大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0870-5624318
永善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0870-4125015
绥江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0870-7622183
水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0870-6959165
特此通告
昭通市公安局 
2024年7月5日
来源|昭通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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