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江《〈周官〉与周制:东亚早期的疆域国家》:重新审视东亚早期的疆域和中华文明的源头

学术   2024-11-04 08:05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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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官〉与周制:东亚早期的疆域国家》

完整恢复《周官》面貌,深入辨析周制真伪,忠实还原周王之制,重新审视东亚早期的疆域和中华文明的源头,展现夏、商、周三代的国家制度与文明精神。

著者:俞江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年9月

定价:118元

品牌:大学问

作 者:

俞江,出版专著《近代中国民法学中的私权理论》《清代的合同》《近代中国的法律与学术》,主编《徽州合同文书汇编》影印本、点校本。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本以《周官》为基础文献,以夏商周三代时期的国家制度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历史学学术著作。通过剥离窜入的注文,首次完整呈现《周官》职文的原貌,溯清《周官》的出身、特点、历史位置,给予《周官》客观评价。同时,结合考古资料,对先秦时期东亚疆域国家的发展变迁及其制度规范进行了考订,并系统、深入地描述了官制、赋役制度、城邑制度等周制的方方面面,展现了夏、商、周三代文明的诸多细节。本书的研究成果,不仅挑战了传统关于《周官》的误解,更促使我们重新审视东亚早期的疆域与华夏文明的起源,为中国历史的源头部分提供了新的视角。


本书亮点

1.一本以《周官》为基础文献,以夏商周三代时期的国家制度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历史学学术著作书中围绕《周官》的考订、疆域国家的研究、周朝的制度等方面展开讨论,重新审视了东亚早期的疆域和中华文明的源头。


2.首开先河,完整恢复《周官》原貌。本书剥离《周官》中历代窜入的注文,首次完整复原这部经典的原始面貌,溯清《周官》的出身、特点、历史位置,给予《周官》客观评价,是对《周官》研究的重大突破。


3.深入解析周制,展现夏、商、周三代文明的细节。本书透彻描述了官制、赋役制度、城邑制度等周制的方方面面,展现了三代文明的诸多细节,例如王藉与王籍的区别、万民非庶民、周无五等诸侯制等。


4.在考镜源流的史学基础方法上,开《周官》研究新进路。本书不仅运用“以他经解此经”的方法来考镜源流;并“以经注史”来复原和解析《周官》、周制;还通过考古发掘材料与文献交互论证,来辨别真伪;更引入了制度史的方法和理论框架,即法学的规范分析方法,来整合和阐发史料与文本。


5.论述周圆,逻辑严密,表达流畅。书中全面而系统的框架论述,使得复杂的历史问题变得通俗易懂,引人入胜。


6.打开探索中国历史源头的新窗口。通过深入研究《周官》与周制,本书系统、翔实地揭示了中华文明的起源、形态与特征,对理解中国传统文化、古代政治和法律思想提供了坚实的学术基础,同时也为现代政治、法律制度的理解和改进提供了历史借鉴和思考。



精彩书摘


癸卯第一天(公历2023年1月22日),早晨五点刚过,手机声响把我惊醒。拿起手机一看,是俞江发来的拜年短信。十多分钟后,又接到他的短信,告诉我《〈周官〉与周制》已经杀青,正在联系出版。同时把该书的目录和前言发了过来,要我看完书稿作序。


看了他的微信,我很兴奋,但不惊怪。


不惊怪,是因为我有预感。前几年我读王夫之《读通鉴论》,读到他论西汉赵广汉说:“小民之无知也,贫疾富,弱疾强,忌人之盈而乐其祸,古者谓之罢民。”据此,“罢民”应非罪人而是老百姓。但是《周礼·秋官》有“以圜土聚教罢民”。“罢民”若为老百姓,那“圜土” 是什么呢,是狱吗?为此我用微信与他商讨。他在几小时之内,反复向我发来经典中的说法 。因此我就猜测他已把研究重心转向先秦。不然无法那么快回复。而且研究的应该是礼类题目。去年二月他发微信说,初稿大体已经形成,完稿还要半年到一年。一年到了,看到这样的书名,我当然不奇怪了!


兴奋,那就要说到本师张国华教授。他就读于西南联大,是国内公认的先秦政治法律思想史权威。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招收博士生起,他就物色研究先秦三礼的青年才俊。未能如愿即驾鹤西去。本书杀青,本师之愿偿矣!他代我完成本师之愿,怎么能不兴奋呢!



《周官》(又称《周礼》)自西汉起就有真伪之争。近代以来,笃信《周官》为真书者非沈家本先生莫属。俞江在本书《后记》说,他写作这本书,源起于他对沈氏《历代刑法考》的研读。这是大实话。早在十九周岁(1859年)的青年时期,沈氏写出的第一本书,就叫《周官书名考古偶纂》。稍后的《日南读书记》还有专门的读《周官》笔记。《汉律摭遗》是他死前的最后之作 ,他在自序中认为,李悝之法中仍存有“三代先王之法”,而李悝之法到商鞅秦法再到汉法,一脉相承。“汉法亦本于李悝而参之以秦法,非取秦法而全袭之也。今试以《周官》考之:先请原于八议,决事本于八成,受狱即士师之受中,案比即司徒之大比,…… 其他之合于周法者,难偻指数。”可以说,他一生都在推誉《周官》。


特别是他的《历代刑官考》,在考证三代先王之制时,唐、虞、夏和殷,都只有简单的几行字。唯独周,详引《周官》,并加上好几段长长的按语。如引“大司徒”后按语说:“先王之世,以教为先,而刑其后焉者也。大司徒十二教,而刑仅居其一,必教之不从而后刑之,则民之附于刑者而少矣。不教而诛,先王所不忍也。国家设官,本以教养斯民,而后世之官,皆不识教养二字。非无贤者勤求民隐,勉作循良,而权力之所限,往往无可展布。其余则漠视斯民者居其多数。下焉者则逞其刑威,肆其贪虐,而民生可知矣。教养乎哉?!三复陈编,为之太息。居今日而治斯民,刑其后者也,其惟以教为先乎!”又引“山虞”后按云:“成周官制,政刑权分。……其职守不相侵越,故能各尽所长,政平讼理,风俗休美,夫岂偶然。后世政刑丛于一人之身,虽兼人之资,常有不及之势,况乎人各有能有不能。长于政教者未必能深通法律,长于治狱者未必为政事之才,一心兼营,转致两无成就。吏治之日下,固非一朝夕故也。近日欧洲制度,政刑分离,颇与周官相合。今人侈谈西政,辄谓旷古无畴,其墨守旧闻者则又极口菲薄,其亦即遗经而一考之乎!”再引“大司寇”后按云:“三代以前刑官之制,周室为详。以大司寇为之长,而小司寇掌禁以副之。乡士主六乡之狱,遂士主六遂之狱,县士主县之狱,方士主四方都家之狱。此主王畿以内之官也。讶士主四方诸侯之狱讼。此主王畿以外之官也。……前人谓用刑则掌戮居后,用禁则禁杀戮居先,圣人之意,欲申禁以止杀也。至冥氏诸官,其所以保卫民生,且无所不至。观于设官之次第,其旨微矣。自秦以后,密于用刑,而疏于用禁,卫生之事,并无专官,此治之所以不古若也。方今欧洲之政,严于警察而宽于刑罚,卫生之事尤为讲求,颇与古法相合。”不但肯定《周官》是真经典,而且拿它和欧制相比较,这是他区别过去经师之处。



陈寅恪先生在审核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史(下册)》的报告中说:“儒者在古代本为典章学术所寄托之专家。李斯受荀卿之学,佐成秦治。秦之法制实儒家一派学说之所附系。” “汉承秦业,其官制法律亦袭用前朝。遗传至晋以后,法律与礼经并称,儒家《周官》之学说悉采入法典。夫政治社会一切公私行动,莫不与法典相关,而法典为儒家学说具体之实现。故二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


我今老病交加,因之,俞江书稿发来后,断断续续读了两个多月,直至四月才读完。读完掩卷,不禁拍案叫绝。本人读书不多,对先秦经典,虽然读过一些,但是大多不求甚解。20世纪80年代初,购得书目文献出版社的林尹先生的《周礼今注今译》。即使这样的“今注今译”,当时也没有读懂。俞江之作,用“职文”和“注文”解读《周官》,还原《周官》,《周官》于是豁然开朗。一千多年来,皓首穷经的经师们谁都没有这样想过、做过。这是千年《周官》版本中的独创版。仅此创举,足使地下经师无法平静。依据这一还原本,加上考古发掘材料,作者继续对周制作了全方位描述,从而使读者对周制有了一个新认识,这就是本书价值。


甲骨、钟鼎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标志,但它只是单一个人或事的记录。而制度则不同,它是文明体组织的整体规划和管理规则。三代是历代文人向往的时代,是中华文明的源头。夏代文明,我们所知的大多是传说,考古发现甚少,无法详说。商代有大量的甲骨文字、青铜铭文。文字的出现,使中华文明有了确切的记录。但无法详细了解当时社会国家的建构。周代不同,文字的成熟,加上《周官》和《左传》等著作的传世,使周代的制度有了文字留存和传递。但是由于传本《周官》难读费解,因而有真伪之争。本书对《周官》及相关经典进行了考查,用大量经现代技术鉴定的地下发掘物,与之交互论证,第一次比较完整地将周制呈现在世人面前。


姬周历时八百多年,在八百多年的岁月中,特别到春秋战国,社会巨变,制度虽然随之大变大革,但不可能完全消失。我赞同沈家本先生和陈寅恪先生的认知,《周官》遗意,一直存留于我国以后的国家社会生活之中。俞江继先贤之后,闭关四年,筑就这一前无古人的工程,其间或有需要商讨之处,但它一定是一本值得称许的传世之作。是为序。


七八老叟李贵连

二○二三年五月三日




目录

前言


序编:“第六经”之谜

——《周官》复原

第一章 经文与注文

第二章 《周官》出身辨

第三章 《周官》评价


上编 疆域国家

第四章 虞人与史前疆域国家

第五章 封国与中小型疆域国家

第六章 附庸与兆域

第七章 仆、庸与裔民

——兼论混淆附庸的身份

第八章 王畿(上):王畿非王土辨

第九章 王畿(下):周天子的疆域


下编 周制

第十章 中央官制(上):官等

第十一章 中央官制(中):公卿

第十二章 中央官制(下):大夫

第十三章 乡遂与都鄙(上):遂制

第十四章 乡遂与都鄙(中):县制

第十五章 乡遂与都鄙(下):州制

第十六章 庶民(一):民本思想

第十七章 庶民(二):籍田制

——兼论籍田非藉田

第十八章 庶民(三):赋役


结语:“七十子丧大义乖”


参考书目

全书图表名

附录:《周官》职文复原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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