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市以及隆子县委、县政府关于促消费、稳经济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繁荣消费市场,拉动经济增长,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经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第二批“幸福隆子•乐享生活”促消费活动。现就商户报名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计划于2024年10月中下旬-2024年12月30日底(活动金额有限,先购先得,经费用完提前结束活动)。
二、商户报名条件及流程
(一)报名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规范性程序,公开征选有实力、信誉好、有经验且工作配合度高的商家参与。
(二)报名程序。参与隆子县“幸福隆子•乐享生活”的商家,由商家主动向所属乡镇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各乡镇汇总后上报至县商务局。
(三)报名对象。在隆子县注册并合法经营的商超、零售、百货、餐饮及各加油站。
(四)报名条件及需提供资料。1.2023年全年营业额达到35万元以上(含35万元);2.收银区域必须具备全覆盖无死角的监控设施设备,要求至少能保留大于30天的覆盖,活动期间的监控记录便于后期监管,对可疑交易进行调用取证(以监控设备未覆盖收银区域、无法使用、保存时长不足30天、活动时段未开启等为由的,主办方及执行单位有权要求参与企业退还已享受的全部优惠补贴资金);3.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收入证明等到所属乡(镇)备案登记;4.诚信经营承诺书(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正规经营,不参与任何套现行为,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五)报名时间。各商户务必于2024年10月17日前到所属乡镇报名,各乡(镇)于10月21日汇总后上报至县商务局。
三、活动要求
参与商家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商家及其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开展虚假交易等。一旦发现有套现、虚假交易情况的商家,取消参加补贴活动资格。
公告期内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活动机会。
隆子县商务局
202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