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东城派出所金龙社区警务室十字路口处能否设置红绿灯?官方回复来了!

政务   2024-12-19 18:05   重庆  

@铜梁人

新一期的网络问政

官方回复合集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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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




网友UaZKtd东城派出所金龙社区警务室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


东城派出所金龙社区警务室的十字路口(同时是金科集美东方二期挨着的那个路口)没有红绿灯,这个地方车流量、人流量巨大(买卖菜、买卖水果的特别多),特别危险,麻烦相关部门安装红绿灯保障百姓安全,谢谢!




回音




尊敬的市民:


您好!就您在“铜梁”客户端“问政”平台反映“中龙路东城派出所金龙社区警务室十字路口车流量、人流量大,没有红绿灯,建议在路口安装红绿灯”一事,经区局交巡警支队核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中龙路东城派出所金龙社区警务室十字路是中龙路与龙兴大道交叉口。中龙路和龙兴大道均为城市次干道,双向4车道,路口设置4组斑马线,无信号灯控制。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路口设置了停止线、车道分隔线、导向标线和人行横道线,并配合设置了指路标志、指示标志。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收到您的投诉建议后,对中龙路与龙兴大道交叉口交通流量、交通设施、交通状况、交通环境等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


首先,对中龙路与龙兴大道交叉口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和路口任意连续8h机动车平均小时流量进行了统计分析。主要道路中龙路单向车道数为2条,双向高峰小时流量和任意连续8h机动车平均小时流量为616pcu/h和302pcu/h。次要道路龙兴大道双向车道数为4条,单向高峰小时流量和路口任意连续8h机动车平均小时流量为276pcu/h和132pcu/h。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的相关要求,交通流量条件未达到应设置信号灯的规定数值。路口类型为次干道与次干道相交路口,也不符合城市道路路口类型应设条件。


其次,对中龙路与龙兴大道交叉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状况、信号灯分布情况进行了分析。中龙路全长2.4公里,与玉泉路、龙兴大道、龙安大道、迎宾东路等道路开口相交,交叉口12个。由于交叉口较多,并不是所有交叉口均设置信号灯,主要是在与主干道相交、交通流量大、学校等重要单位周边道路安装设置了信号灯,共计有6处。交通信号灯除了依据“增设信号灯”的标准、条件外,还应考虑交通流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及车辆行驶的流畅性。与该交叉口相邻260米的玉龙路路口和相邻320米凤翔路路口已安装信号灯,在考虑交通流量、流向的同时还应分析相邻或相关交叉口的影响,如果该交叉口设置信号灯,580米道路有三处信号灯,信号灯间距小,会影响车辆行驶的流畅度,严重时车流倒灌到上一个路口,会对交通造成严重冲击。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也并非多多益善,应分布适中,不应过于密集。

最后,对中龙路与龙兴大道交叉口道路交通环境进行了分析。中龙路和龙兴大道虽是双向4车道,交叉口的进出口道未展宽,龙兴大道两侧设置有路内临时停车位,路口金科集美东方二期一侧设有公交站,交叉口道路环境条件不利于信号灯建设。


综上所述,通过交通流量、交通设施、交通状况、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分析研判,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暂不考虑在中龙路与龙兴大道交叉口安装设置信号灯。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形式,在无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车辆和行人应按通行规则和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针对路口商贩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支队将会同区“多勤联动”加大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行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使城市道路更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


感谢您对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进一步沟通。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民声




网友渝J6116897特高压线路经过农村的土地及农房补贴规则及政策?


请问11月安居镇杨乐村在施工建设的特高压线是输送多少千伏的?对线路经过的地方的土地及农房的政策及安全隐患是怎么规定的?




回音




亲爱的网民朋友:


您好!现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安居镇杨乐村目前在施工建设的特高压线是输送多少千伏的,对路线经过的地方的土地及农房的政策及安全隐患是怎么规定的?”等问题回复如下:


一、安居镇杨乐村目前在施工建设的为哈密—重庆特高压直流受端50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输送电压为500千伏。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110KV—750KV架空输电电线路涉及规范》,500KV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为5米及以上。若居民房屋所处位置与边导线之间水平距离小于5米,将依据政策对相应房屋进行搬迁。


三、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将对沿线的部分土地进行临时性、永久性占用,并对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5米的居民房屋进行搬迁。相应土地补偿标准为临时性占地4300元/亩,永久性占地7.65万元/亩。房屋搬迁补偿依据《重庆市铜梁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铜府发〔2021〕5号)文件执行。


如还需进一步反映相关情况,可到安居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当面反映或致电023-45855001了解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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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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