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着力稳定和扩大我省汽车消费,近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就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提高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优化汽车以旧换新审核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 燃油车报废更新补贴由原来7000元提升至1.5万元、
➱ 新能源车报废更新补贴由原来1万元提升至2万元,
同时政策溯及既往,已经领取相关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新标准补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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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文
该通知明确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对购买上户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2000元;
对购买上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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