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能成为“自己”,比什么都重要

时尚   2024-11-13 05:00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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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定律一:成为自己
我们生命的根本动力是成为自己。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代表人物马斯洛称,人有五个层次的心理需要:饮食与性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需要、自尊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
如果按照另一位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代表人物罗杰斯的话来说,所谓自我实现的需要,也就是成为自己。
什么是自己,我们又怎样可以成为自己?
所谓自己,就是一个人过去所有的生命体验的总和。
假若,这些生命体验我们是被动参与的,或者说是别人的意志的结果,那么我们会感觉,我们没有在做自己。
相反,假若这些生命体验我们是主动参与的,是我们自己选择的结果,那么不管生命体验是快乐或忧伤,我们都会感觉是在做自己。
是不是在做自己,这一点极为关键。
如果我们感觉不是在做自己,那么不管别人的意志看似多么伟大或美好,我们都会感觉很不舒服,并会做一些看似莫名其妙的事情。
看上去,这些事情像是自毁或伤害别人,但其实我们不过是在用这些事情来唤醒自己的意志。
  • 破碎一:我们被选择,被决定


人本主义心理学将自我实现视为最高价值。相应的,存在主义哲学也将“选择”视为最主要的命题。
用最通俗的话来说,存在与选择的关系就是:你选择,你才存在过。如果你总是被选择,那么你就是不曾活过。
但问题是,太多的人喜欢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别人身上。一个生命的过程,就是不断与别人的个人意志做较量的过程。别人会把他们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外的个体,自己同样也会这样做。
这样做的时候,我们会有很多理由,最简单的说法是:我这样做,是为了你好。
不过,自己为自己的人生做决定,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这听上去很动听,有一些伟大的味道。然而,这样做的另一面,意味着你必须为你的决定负责,如果选择错了,你受伤了,不要怨天尤人,不要把责任推卸到别人身上。很多人惧怕这一点,于是宁愿放弃自己的意志,宁愿被别人决定。
由此,他们自己阻断了自我实现之路。
定律二:我们天然有一个精神胚胎
我们在自我实现的道路上,最容易遭遇到的第一个挫折,多来自父母等重要的亲人。父母最容易以爱的名义,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孩子的身上。但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就压制孩子成为自己的努力。
父母们之所以喜欢这样做,常常是因为抱有一个传统的观点——孩子是一张白纸。按照这个观点,孩子被认为一开始什么都没有,就是纯粹的空白,我们怎么塑造怎么教育,孩子就会成长为什么样子。
意大利教育学家蒙特梭利反对这一看法,她认为,孩子决不是一张白纸,相反一开始就有一个精神胚胎,这个精神胚胎中藏有个人成长的密码。并且,只有孩子自己通过自己的行动、感受和思考才能解开这个密码。
蒙特梭利认为,这就是精神胚胎指引的结果
源自精神胚胎的声音告诉孩子,他需要做什么。从这一角度而言,孩子的每一个自发的行为,其实都反映了精神胚胎成长的需要,都有其独特的价值。
按照这一观点,罗杰斯的“成为自己”的“自己”并不是纯粹是一个人的生命体验的总和。因为按照罗杰斯的这一观点,自己一开始好像也是空的,而按照蒙特梭利的观点,我们一开始就不是空,一开始我们就有一个无比重要的精神胚胎。
更关键的是,6岁前的经历决定了精神胚胎的发育程度。仿佛是精神胚胎在6岁前基本发育成型了。假若在6岁前,父母一直忙于用自己的意志塑造孩子,那么孩子的精神胚胎就没有发育的机会。于是,这个孩子就会出现种种问题。
  • 破碎二:精神胚胎被压制


按照蒙特梭利的观点,孩子的自由探索非常重要,因为这是精神胚胎得以发育的唯一途径。然而,因为不理解孩子的行为,大人很容易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强迫孩子接受自己的意志,控制并压制孩子的选择空间。由此,破碎很容易产生。
大人是怎样压制了孩子的自发的需要了,这可以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个3岁左右的孩子,会拒绝接受一小块大饼,他一定要一个完整的。对于这种行为,大人会说,这个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不知道节约。
其实,孩子这样做,是因为他正处于追求完美的敏感期。一张整个的饼,是完美的,会满足他的精神胚胎发育的需要,而一块饼,是破损的,会让这个正追求完美的孩子感到不舒服。
不要急着去评判孩子并塑造孩子,更不要急着把你的观念强加在孩子头上。譬如,节俭不节俭这样的词汇,是不适合来衡量一个3岁的孩子的。你可以强行把一个3岁的孩子塑造成看似节俭的孩子,但这个孩子因而就失去了对完美的感受、渴望和追求。
定律三:关系胜于一切
情商比智商重要,这一点已成公论。那么,情商是什么?
情商就是性格,就是人格,而人格就是我们的内在的关系模式。从这一点而言,父母不必太忙于给孩子灌输知识,因为他们与孩子的关系,实际上远比这些知识重要。
假若父母能与孩子提供一个和谐的关系,那么,孩子的精神胚胎就会在这个关系中,自由而安全地得到最大程度的成长。
所以,父母应切记,他们与孩子的关系,才是压倒性的关键所在,至于他们想对孩子灌输的知识,其实是配角,甚至还是反角。
新精神分析流派、现代客体关系心理学认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的关系模式,这个关系模式决定了我们与其他人、与社会、与世界乃至与自己的相处方式。
这个内在的关系模式,用客体关系理论解释起来会比较复杂,但可以用简单而形象的解释,那就是“内在父母”和“内在小孩”的关系。
这个内在的关系模式也是在6岁前基本建立:所谓“内在小孩”,其实就是孩子自己一方的角色的内化。所谓“内在父母”,则是父母一方的角色的内化。内在的关系模式,基本也是童年时,孩子与父母等重要亲人的现实关系的内化。
  • 给予孩子爱,也要给予自由


由此可以看到,父母与孩子童年时的关系模式无比重要。衡量这个关系模式的质量有两点:爱和自由。
通过对定律一和定律二的探讨,我们已经知道,自由对孩子而言是非常重要。
因为自由意味着孩子的精神胚胎可以充分地获得发育,自由也意味着这个孩子的意志得到了尊重,他被允许并被鼓励走向自我实现,自己为自己的人生做选择。
爱是什么?按照罗杰斯的定义,爱是深深的理解和接受。那么,相反,假若我们做不到对孩子的理解和接受,而急于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孩子身上,这就不是爱。
  • 内心和谐,才有爱的能力


这个关系的平衡性也非常重要。
按照客体关系理论,关系的两极——“内在父母”和“内在小孩”——同等重要,假若关系中一极过分强大,而另一极过分虚弱,那么这个孩子一定会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
若父母溺爱孩子,那么这个内在关系中,“内在的父母”就会过于虚弱,而“内在的小孩”会过分强大。
内在关系中,“内在的父母”就会沦为“内在的小孩”实现自己欲望或目标的工具和对象。简单而言,这个孩子的心中就只有自己,而没有别人。
  • 孩子忍受不了分分合合


这个内在的关系模式的稳定性也非常重要。一些父母,既能给孩子无条件的爱,又尊重孩子的独立空间,他们本来是优秀的好父亲和好母亲。
然而,因为一些现实的局限,或一些错误的观念,当孩子幼小时,他们不断与孩子分分合合,最终令孩子内在的关系模式极不稳定的关系模式,而这个孩子也因此成为一个无法与别人建立稳定关系的人。
  • 关系最容易伤人


我们最重要的生命诉求是成为自己,而最容易对这一根本性的生命诉求造成阻碍的,就是关系,尤其是童年时与父母等重要亲人的关系。
通过上述的描述,我们看到,父母与孩子的良好关系需要太多的因素:
第一要有爱:没有爱,一个孩子可能根本就无法长大,他甚至都不会产生活下去的愿望。一些残酷的研究发现,如果没有皮肤的接触,婴儿的夭折率高得可怕,即便生存了下来,他们的智商和情商都会处于一个很低的水平。
第二要有自由:没有自由,一个孩子就会成为抚养者的意志的延伸,他会觉得自己好像不是自己。
第三关系要平衡:我们常喊“一切都为了孩子”这样的口号,其实这样的口号是极其糟糕的。假若我们真这么做,那么所有的孩子的内在关系模式都将是只有自己没有别人,他们都将丧失爱的能力。真正的好的关系模式是,父母自爱,同时爱孩子,于是也教给孩子自爱并爱别人。
第四关系要稳定:爱情中,一个不稳定的关系会给一个成年人造成极大的伤害。童年时,这个伤害会更重。
这四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一个孩子就会受伤,他就难以在内心中建立起一个好的内在的关系模式来,他的人格就会存在一些缺憾,他的心灵成长就会出现一些问题。
定律四:内在关系模式的重要性
内在的关系模式,就是我们与他人、社会乃至世界相处的基石。简而言之就是,童年时,我们怎么与父母相处,长大后,我们就怎么与其他人相处。
互动,不只是我们与其他人的言语的互动,还有来自潜意识的信息的互动。相对于意识层面的言语的互动,潜意识的互动更重要。
在这所有的互动中,内在的关系模式都是基石。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你的内在的关系模式一直恒定不变。
相反,与其他人、与社会和与自然的每一个互动都是机会,即促进你的心灵改变的机会。当然,这也常常蕴涵着风险,每一个互动都可能把你的心拉进黑暗。
如果只讨论现实中的人际关系,可概括为一句话,即关系并非是两个人的事情,其实是两个内在的关系模式的互动。
要认识这样的互动,我们就需要多一只眼睛,能够在必要的时候跳出来,并从一个近乎旁观的视角审视一下你内在的关系,以及你与他人的关系游戏。
一个人怎样面对自己,其实反映着这个人的内心。他怎样对待你,其实反映着他的“内在的父母”与“内在的小孩”的相处模式。
现实生活中,我们也通过与无数人的互动,逐渐改变着自己的一些投射与认同的方式,同时也会逐渐获得一些新的方式,而内在的关系模式就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发生改变。
若想少受到那些残酷的过客的不良影响,我们须养成一个意识:在关系中受伤的时候,适当从关系中跳出来一下,用那双旁观的心审视一下,究竟发生了什么。
假若我们学会这一点,我们就会明白,这世界上到处是假自信、假自爱和假自尊。因为,有太多看似自信自爱的人,会给周围的人带来极大的痛苦,这其实暴露出了一个秘密,他们的强大的自我是伪装的,他们必须要把自己的强大建立在别人的弱小之上。
真正的强者绝对不是那些从不怕疼而且总是无情地嘲笑别人的柔弱的人。真正的强者,应该是一方面坚强,另一方面又非常温和、非常富有包容性。
我们的一生,可以说就是不断与别人玩投射与认同的游戏的一生。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影响并改变别人,也被别人影响并改变。
定律五:幸与不幸,都是你主动实现的
我们最惧怕的,并非是痛苦,而是无法预测的痛苦。
假若痛苦能被我们预见到,那么,从心理上而言,这种预料中的痛苦就远没有那么可怕了。
甚至,为了能证实自己的预见能力,我们常常会主动推动事情向自己预料的方向发展。
这就是所谓的“自我实现的预言”。如果你预见到了幸福和快乐,你就会把事情向幸福和快乐的方向推动。如果你预见到了不幸和悲哀,你就会把事情向不幸和悲哀的方向推动。
所以说,尽管我们很容易归罪于人,但其实我们人生的结局,在相当程度上是我们主动推动的结果。
比如,很多人在社交中特别过敏、特别自卑,很容易在乎别人的反应,这是因为他们内心中总有一个消极的预言——我是不受欢迎的。这种消极的预言的形成,常常是因为他们在自己家中不受关注,或者他们的家庭整体上都对社会交往有强烈的抵触和自卑。
自我实现的预言有相当的稳定性。在相当程度上,它可以和内在的关系模式画上一个等号,它们都是童年时我们与重要亲人的互动中形成的,改变起来并不容易。
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自我实现的预言的重要性,恰恰意味着,我们是自己命运的主动参与者,我们主要是被自己内在的东西所决定的,而不是被外在的所谓命运给强加的。并且,尽管它有相当的稳定性,但也是可以改变的。
定律六:答案,就在你心中
有没有一种喜悦是不依赖任何东西的?有没有一种光是不需要别人来点燃的?
在第一个定律里写道:性格决定命运,而性格即心理学所说的人格,所谓人格,是一个内在的关系模式,即“内在的父母”与“内在的小孩”的关系模式,它在6岁时定型。
在第二个定律里写道:这个内在的关系模式在童年定型后,以后的人生就是不断地将这个内在的关系模式投射到我们外部的人际关系的过程。
在第三个定律里写道:很多人的不幸看似是别人造成的,其实是他们自己主动参与的,苦难的童年让他们有了一个消极的自我实现的预言——我注定会受苦。有了这个预言,他们会在潜意识的力量的牵引下,不自觉地去实现它。
由此,人生中一个可能的情形是:我们的一生中不断重复同一种苦难,也即不断地陷入被同一个心理模式所左右的轮回。看上去,这种轮回令人悲观。
但是,这种轮回中,已经有了一个值得乐观的基础——所谓的命运,不在别处,就在你心中,它就是你的内在的模式。
由此,你改变了你内在的模式,也就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命运。最后在这里,个人成长的六个定律中的最后一个定律已经显而易见:答案,在你自己心中。
成为自己,是由内而外的改变,我们需要的改变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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