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0月14日,市政协召开十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围绕“在共同富裕大背景下提升鹰潭农村居民收入”开展专题协商,部分市政协常委、委员及特邀人员作大会协商发言,现予以摘登,敬请关注:
发展烘焙产业 助推农民增收致富
靠什么增收 难在何处 该怎么办
对促进鹰潭农村居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市政协委员、国家统计局鹰潭调查队队长 熊连祥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最艰难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促进农村居民收入高质量增长是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建设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一、鹰潭农村居民靠什么增收
(一)从收入来源分析。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以及转移净收入,2023年度,四大分项收入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拉动贡献率分别为49.7%、29.8%、2.4%、18.1%,工资性收入对农村居民增收的拉动贡献率最高,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引擎。
(二)从不同区域分析。2023年度,鹰潭市主要辖区月湖区、余江区、贵溪市农村居民对全市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约为2.9%、39.0%、58.1%,结合人口占比来看,月湖区以大约2.7%的人口比重实现了2.9%的增收贡献,余江区以大约37.3%的人口比重实现了39.0%的增收贡献,贵溪市以大约60.0%的人口比重实现了58.1%的增收贡献,在增收贡献的质量上来看,中心城区月湖区和余江区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带动作用更大。
二、鹰潭农村居民增收难在何处
(一)工资水平总体偏低。2023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9676元,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41.3%,工资性收入占比较全省平均水平低4.2个百分点,较全国平均水平低0.9个百分点。
(二)收入来源多样化不够。2023年度鹰潭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达41.8%,依然为最高的一项。近年来,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农村居民经营收入的增长势能逐渐放缓,其增长空间已相对有限,经营净收入对总体收入的拉动贡献率也逐渐放缓,增速上行的可能也越来越小。在此背景下,经营净收入占比大、依赖重,很有可能成为鹰潭农村居民增收的“短板”,从而影响农村居民收入的持续较快增长。
(三)转移收入的增长态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2013-2023年,鹰潭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合计增长139.9%,是除财产收入以外增长速度最快的一项。近年来,鹰潭农村居民转移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由于外出从业人员寄带回收入快速增长,然而外出从业人员寄带回收入受外部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影响较大,特别是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外出务工就业形势较为严峻,农村工务收入下降,导致转移性收入增长受挫。
三、鹰潭农村居民增收该怎么办
(一)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一是扩宽本地就业渠道。聚焦优势重点产业,壮大实体经济,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农村设立转产就业工坊,增加家门就业岗位。二是建立健全就业服务平台,打造集就业需求指导、就业岗位收集、岗位技能匹配、职业技能培训等功能一体化服务平台,进一步解决就业错位的问题。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提升农村居民收入的重中之重,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主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大力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补齐农村各类公共服务的短板,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为农民增收提供助力。
(三)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积极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房屋、资金等“沉睡”资源,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土地可持续流转路径,拓宽农民租金、利息、股息、红利等增收渠道,使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财产性收入;深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进一步破解养老、医疗、教育、户籍城乡区别,保证各类惠农支农财政支出,促进农民转移性收入增长。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市政协委员、市文广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黄文辉
乡村旅游在促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全市乡村旅游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以“四带四片区一环城”乡村旅游格局,有力地带动了农民就业增收。
一、存在的问题
(一)乡村旅游统筹协调不够有力,对村民就业创业吸纳力有限。乡村旅游规划实施欠佳,部门联动、乡村旅游点之间联系协作少,大多未连点成线,后续增长乏力,影响了就业创收功能发挥。
(二)乡村旅游点总体客流较少且不稳定,影响旅游创收和村民增收。多数乡村旅游点仍以农家乐餐饮住宿、瓜果蔬菜采摘、垂钓等为主要形式,特色不明显,对乡村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挖掘不够深入,对游客吸引力不够。
(三)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及要素配套不够,村民创就业条件欠缺。部分乡村旅游点进入道路狭窄,停车场不达标,住宿、餐饮、卫生设施不配套,游客进出难,体验差,滞留时间短,“回头客”少,旅游业态难养,村民创就业成本高。青茅境景区受保护区红线限制,旅游线路、业态难布。
(四)乡村旅游服务管理存在短板,整体服务不够现代化,对后续发展形成制约。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大多为当地村民,未经过专业培训,服务意识、技能均有欠缺,随意性强。乡村旅游点管理标准、制度、规范执行不到位,市场监管相对较少,餐食菜品质量难以完全保证,质价不符情况偶有发生。
二、对策建议
(一)联动发展乡村旅游,增强增收致富功能。将乡村旅游列入“龙虎天下绝”三年行动计划及每年度文旅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农文旅、体文旅、教文旅、林文旅共同发力,自然资源、交通、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齐抓共管,做到政策叠加、资金集聚。加强与周边省市区域协作,推出省内省域精品联线。人社、农业等部门制定乡村旅游就业创业配套政策,完善乡村旅游发展与当地村民利益连接机制。
(二)提升乡村旅游产品,提高引客留客能力。龙虎山景区重点打造文化、研学、康养+乡村旅游新业态,丰富象鼻山、上清古镇、古越水街旅游内容,将龙虎山打造成乡村旅游助推村民增收致富主阵地、示范区。规范青茅境景区运营管理,加快周塘小镇、灵溪小镇、韬奋小镇等改造提升,加强文创产品开发,发展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制作、非遗集市等,增添村民增收致富渠道和阵地。
(三)完善配套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改善村民创就业基础条件。统筹乡村振兴、公路交通、发改建设等资金,标准化建设提升旅游驿站、停车场、旅游厕所,规范旅游标识,改善道路状况,开通旅游专线,方便游客出行,完善乡村旅游点的住宿、餐饮、卫生等配套设施,降低村民乡村旅游创就业成本,增加参与度。
(四)改进提升乡村旅游服务,稳定村民创就业队伍。农文旅教体林等涉旅重点部门要将乡村旅游从业队伍建设作为重点任务、规定动作,开展多渠道专业培训。组织、人社、国资等部门在人才政策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利用专业人员下乡挂点、乡贤回乡创业、发挥乡村致富带头人作用、配备年轻村支书等方式引进培养一批会经营、懂旅游的乡村旅游人才队伍,鼓励引导地方农业、旅游平台企业投资乡村旅游,推动服务管理提升。文旅及相关执法服务部门要建立健全乡村旅游点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稳定以村民为主体的乡村旅游服务队伍。
提升农村村民收入还需发挥更多农业
领头雁联农带农示范引领作用
市政协委员、余江区政协副主席 雷剑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目前,农村的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资源、市场等优势在联农带农富农起到的积极作用已经显现。但在实践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作用发挥上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优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乏。在全市34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规上加工企业仅有不到10家,全市近4000家农民合作社有近半数没正常运转。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存在规模小、运营效率低,产业链条不长、销售渠道不宽、品牌知名度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联农带农效益未充分挖掘,资源盘活不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集体资产股权等五项权能都没有得到充分释放。绝大部分村级集体经济主要来源于政策性、资源性、资产性等三个方面的收入,经营性收入很少,且总量较小,收入不固定,农民从中获得直接收益有限。联农带农机制不活。农户参与其中更多是简单的务工、土地租金方式,缺少更多以土地经营权,集体资源资产等入股的股份合作利益联结方式,农民通过股份分红来增加收入的机会不多,长期、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拓宽。
三、人才支撑不足。比如余江观赏鱼产业缺少新鱼种培育人才,缺少懂得水质调控、杀菌,杀虫的专业人才,70%—80%的采用养殖桶的养殖户因为技术原因而亏损。村集体经济负责人好多是村委会书记,知识结构不够适应要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干部收入挂钩不明显,缺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奖励激励机制,使得大部分干部推动集体经济发展能动性不强,产业发展缺乏创新力和竞争力。
建议:
一、加大优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注重深挖潜力,将更多体现本地特色、市场开拓能力强、带动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企业列为市级龙头企业。坚持扶优、扶大、扶强原则,各区(市)分别确定1-2个优势产业,明确扶持对象,列出政策支持清单,整合涉农各项政策资源要素,培育一批多元主体融合、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二、提升优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效益。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因户施策,分类联带。积极推行“公司+基地+农户”,“公司+村集体+农户”等多种形式。延伸龙头企业的产业裢,形成农户种植、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农业产业链式发展,让更多的农民参与到每条链上。强化激励机制。将新型经营主体的联农带农能力和效益作用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或主体标准,提出量化指标和方法,确定企业享受政策的优惠度。盘活集体资源。对村集体所有资源进行清理、整合、打包、推介,在平台上公开交易或进行招商,鼓励集体农民通过土地入股,股份合作等形式参与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当中去,明确股份构成,实现利益共享。
三、加大人才培育引进。通过专题培训、实践锻炼、学习交流等方式,重点加大对高素质农民、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头人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农业产业发展的领路人。对村级集体经济负责人实施“基本报酬+绩效奖励+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的报酬补贴制度。允许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的村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村干部绩效和创收奖励。加大对本地特色产业紧需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比如余江观赏鱼产业可实行“区聘乡管企用”,统一提供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解决养殖中发现的问题。优化农业创业投资环境,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吸引一批鹰潭市本地或外地农业人才来鹰创业。
编辑:蒋金玲
初审:管玉青
审核:蔡春生
签发:程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