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幅高挂,法徽矗立。为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2024年12月9日,获嘉县法院城郊法庭到御府右岸小区开展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场履行赔付义务,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2024年10月31日12时,崔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获嘉县文圣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普罗旺世小区门前右转弯时,与驾驶二轮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的张某相撞,造成崔某、张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崔某、张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几经协商,始终未能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
12月4日,原告张某将被告崔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11094元。
案件受理后,城郊法庭负责人张丽慧立即查阅卷宗,详细了解案情,考虑到此类纠纷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普法教育意义,且原被告双方均有调解意愿,遂决定到原告所居住的小区开展巡回调解。
调解过程中,员额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精准归纳争议焦点,耐心讲解法律法规,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崔某当庭支付原告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000元,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纠纷得以一次性实质化解。
为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效果,调解结束后,城郊法庭干警又深入社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讲典型案例等方式,普及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电信诈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下一步,获嘉县法院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积极延伸司法触角,把法庭“搬”进社区、村居、百姓家中,以更接地气、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全力推进平安获嘉、法治获嘉建设。
END
获嘉县人民法院
忠诚 致公
担当 守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