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装修好的房子还没入住,
就因下水管堵塞,
被冒出的粪水给淹了,
满屋狼藉、臭气熏天,
这事儿摊谁头上都未免有些糟心。
这不,
吴先生就摊上了这样一件倒霉事儿。
倒霉归倒霉,
这背后的侵权责任该由谁来负责呢?
吴先生所购置的房屋位于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街道,时间回到2021年,彼时房子才刚刚装修好,吴先生一家尚未正式入住,只是一个月来一趟,打扫打扫卫生,给房间通通风。
2021年12月5号,吴先生一家从房子离开,20多天后,也就是当月的28号,吴先生一家再次返回新房,谁料眼前的一幕确让一家人目瞪口呆,整个房子被浸泡在粪水之中。
吴先生:
回去的时候,整个屋子都被粪便污水泡了,那个房子我估计被泡的时间应该不短,最少都10天8天以上了,自己看着都傻了。
整个房子一片狼藉、臭气熏天,吴先生和家人又急又恼,随后赶忙联系物业处理此事。
16楼打开来看,卫生间那里有个直管,直管出来的口被一大堆粪便堵住了。16楼堵住了,人家天天在上面排污,那肯定还是往上冒。
经过排查,最终目标被锁定为15楼和16楼的中间位置,正是因为那里的下水管道堵塞,才导致了大量污水排不出,继而从吴先生家的马桶中涌出。
而工人在疏通清理的过程中发现,堵塞物中不乏抹布、卫生巾等物品。因此基本可以锁定,正是吴先生楼上的某家住户使用不当,导致的管道堵塞。整栋楼共有28层,吴先生住在17层,正上方共有7户人家入住。
吴先生:
找了很多次他们都不愿意,没有一个人愿意出来的,甚至连一句沟通的话都没有。
突遭如此“水浸”,给吴先生一家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困扰,因此讨个说法对他来说变得尤为重要,然而邻居们不闻不问的态度,让吴先生气愤不已,随后便一纸诉状将楼上的七位邻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这种侵权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如果适用一般的举证责任规则,让原告举证的话,原告客观上也无法举证是谁实施了这种侵权行为,我们就考虑到这种案件,适用像类似于高空抛物这种侵权案件的过错推定原则,就是要被告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没有作出侵权行为,否则的话就要承担共同的侵权责任。
其他6名被告均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实不是自己实施的侵权行为,我们就按照过错推定原则,如果侵权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实施侵权行为,我们就推定为实施了侵权行为。所以我们就判决楼上的6户业主共同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这个案例提醒广大业主,在日常生活当中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要在连接公共排污管道的卫生间放入容易堵塞管道的那些杂物。
另外就是事情发生之后,如果能够通过物业或者社区来调解、妥善解决的,尽快解决纠纷,如果是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拿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来源:惠州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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