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长期没住,家中漏水致电梯损坏,谁承担维修费?

职场   2024-11-19 13:30   江苏  

长期离家外出前,
应检查、切断水电气源,
业主长期离家,
家中漏水致公用电梯损坏,
这笔账该怎么算?



业主家中漏水

客梯泡水受损



某天凌晨3点,一小区物管人员在楼道里例行巡查。当他走到10楼时,发现公共区域有大量积水,水从02房门流出,并渗进了旁边电梯井

物管人员见状,立即关闭水闸、清扫水流,将电梯停到15楼,以防电梯泡水。


因02房无人在家,为查明漏水原因,物管人员多次致电该房业主黄女士,但均无人接听。直至早上8点半,物管人员拨通了黄女士电话。

在征得黄女士同意后,物管人员进屋查看,发现是洗衣机水龙头接口断裂导致漏水。物管人员清理完屋内积水,便将屋内漏水原因及可能导致电梯受损告知了黄女士。


当天,物管人员同电梯维修员现场确认电梯损坏情况。物业公司认为客梯泡水损坏系黄女士家中水龙头接口断裂所致,黄女士应承担全额费用,便将维修费用报价发送给了黄女士,要求其确认电梯维修费用,但黄女士却拒绝赔付。


多次协商无果,物业公司无奈之下只好诉至香洲法院,要求黄女士赔偿已垫付的电梯维修费用12365元



双方各执一词
电梯泡水谁之过



黄女士如今定居上海,2020年6月至今未曾回过案涉房屋。2020年12月,黄女士楼上房子要做闭水试验,物管人员电话通知黄女士并让其查看洗手间天花板有无渗水。

黄女士称已出差,遂将密码告诉了物管人员。黄女士认为物管人员进屋检查闭水情况后,未将水电总闸关闭才导致洗衣机水管爆裂漏水


另门禁密码也于2020年底告知物管人员,现屋内漏水,物管人员应第一时间进屋处理,关闭水闸,不应任由水一直往外流。物管人员的疏忽导致洗衣机水管爆裂进而引发电梯泡水损坏,此项损失应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物业公司解释道,物管人员巡查时发现02房漏水,已立即通过楼道水井房关闭02房总水闸,切断该房水源,确无再进屋关闭水闸之必要。


黄女士虽曾将门禁密码告知物管人员,同意其进屋察看闭水试验,但这并不表示物业公司此后可以未经业主许可随时自行使用密码进屋。因此,除遇火灾、救助人命等紧急情况,如未经与黄女士联系并获得授权,物管人员不应擅自使用该密码进入房屋。



屋内设施管理不善
业主承担全额维修费



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黄女士家中洗衣机水龙头接口发生断裂漏水,造成公用电梯损坏。黄女士作为案涉房屋业主对其住宅内部设施未尽维修养护义务,导致漏水事件发生进而引发物业共用设施损坏,且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约定,黄女士应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2020年12月的闭水试验,仅仅是针对黄女士楼上业主的房屋,物管人员进入黄女士房屋也只是察看其天花板是否渗水,并未使用该房水电,期间黄女士亦未授权物管人员关闭房屋水电总闸。为此,物业公司对案涉房屋内洗衣机水龙头接口断裂漏水并无过错。

同时,物管人员在发现漏水后,已立即从外面水井房关闭该房水闸,而联系黄女士取得授权进入房屋也只是为了查明漏水原因,为此,物管人员在发现漏水时是否直接使用密码进屋查看与电梯损坏结果没有因果关系,物业公司已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此起事件中不存在过错


最终,香洲法院依法判决黄女士赔偿物业公司电梯维修费12365元



本案中,原告物业公司与被告黄女士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及《业主临时规约》,其中约定物业管理内容包括房屋的共用部位、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进行维护和管理等,但不包括对业主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且如有造成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造成损坏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为此,黄女士对其房屋内部设施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导致小区公共设施受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业主离家时间较长时,请锁紧门窗,关闭水、电及燃气总阀,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法条链接



(上下滑动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来源:香洲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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