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宣人公字〔2024〕10号
(2024年12月6日宣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赵偲涵 为宣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二年)。
免去:
宋大疆 宣威市人民法院热水中心法庭庭长职务;
侯跃邦 宣威市人民法院田坝中心法庭庭长职务;
胡 娇 宣威市人民法院倘塘中心法庭副庭长职务;
周 劲 宣威市人民法院热水中心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子阳 宣威市人民法院格宜中心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传甫 宣威市人民法院西泽中心法庭庭长职务;
何 晶 宣威市人民法院西泽中心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启欢 宣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朱 浩 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孔维滇 宣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王 超 为宣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宋大疆 为宣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侯跃邦 为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 娇 为宣威市人民法院热水中心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 劲 为宣威市人民法院田坝中心法庭庭长;
陈子阳 为宣威市人民法院西泽中心法庭庭长;
王荣坤 为宣威市人民法院热水中心法庭副庭长;
李婷婷 为宣威市人民法院西泽中心法庭副庭长;
王传甫 为宣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何 晶 为宣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何 健 为宣威市人民法院格宜中心法庭副庭长;
严学花 为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现予公告。
宣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
来源:宣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