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至会泽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宣威段四期)经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资规用〔2024〕113号文件批复,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要求,现予公示:
一、该项目临时使用宣威市得禄乡迭那村民委员会第八村民小组,永乐村民委员会第四、第六、第七村民小组共一个乡(镇)2个村(居)民委员会四个小组的集体土地5.9874公顷。
二、该临时用地用于3#弃土场5.1331公顷,涉及迭那村民委员会第八村民小组,其中农用地5.1331公顷(耕地1.7998公顷、林地2.6822公顷、其他农用地0.6511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用于堆料区0.8543公顷,涉及永乐村民委员会第四、第六、第七村民小组,其中农用地0.8543公顷(耕地0.2039公顷、林地0.6151公顷、其他农用地0.0353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临时用地单位为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宣会高速公路第二施工总承包部。
三、临时用地单位严格按照临时用地管理规定及曲靖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资规用〔2024〕113号文件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规模、用途、年限等进行使用,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禁止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严禁超批准范围使用土地。临时用地单位要及时申请办理该批次临时用地的相关手续,占用林地、草地、生态红线等的,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
四、严格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协议书,做好临时用地补偿工作,妥善解决好被使用土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五、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必须严格按照该批次临时用地审查备案的《土地复垦方案》的标准,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组织复垦(绿),申请复垦(绿)验收,验收合格后归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六、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3.79年(自2024年9月14日至2028年6月30日)。
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
来源:宣威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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