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清远市纪委公布多起
干部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违法案例
郭成战任英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英城街道党工委书记等职务期间,与社会老板勾肩搭背,让特定社会老板既做招标代理,又挂靠公司参与竞标,通过如此操纵,帮助社会老板顺利承揽辖区内民生工程,收受贿赂高达1900多万元。2024年11月,郭成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向工程招投标伸黑手捞好处的还有英德市委原常委、副市长潘斌,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20多名社会老板站台撑腰,在规划报建、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全流程打招呼,从中收受巨额贿赂。连州市大路边镇党委原书记黄斌洪“明招暗定”,直接指定项目承接人,帮助多名社会老板从三水瑶族乡大路边镇承接60多个工程项目。佛冈县汤塘镇党委原书记陈志锋要么提前向社会老板透露关键信息,要么安排下属与招标代理对接,量身定制招投标条件,大肆围标串标。
招投标岂能“私人定制”,个别领导干部将工程当作“唐僧肉”,肆意插手干预,想尽办法捞油水,严重扰乱招标市场秩序,严重破坏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影响非常恶劣。
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41条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廉洁作为工程建设的“护身符”,坚决管住伸向工程招投标的任性之手,进一步重塑招投标领域政治生态、治理生态和行业生态,防止“工程上马,干部落马”。
来源:清远廉信
编辑:吕博林
校对:王喜闯
编审: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