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文摘   2024-10-10 17:45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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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降低居民融资成本,东乌珠穆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坚决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倡议,依法有序推进批量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
东乌珠穆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正在抓紧制定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方案,拟于近期发布具体操作细则,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通过东乌珠穆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微信公众号、贷款经办机构等发布,敬请留意。


特此公告。


东乌珠穆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4年9月30日


发     布:东乌珠穆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审      改:综合办公室

内容来源:业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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