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期间招满为止。应聘者通过西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报名,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研究聘用。应聘者须填写《西北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简历、身份证、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科研材料(含检索报告)等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阶段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无学术不端行为。凡报名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学校用人单位人才工作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考核人员。
(三)考试、考核
学校用人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全程录像。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无需进行笔试,直接参加面试。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
体检人员须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五)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主要采取函调、外调、查阅人事档案、教师准入查询等方式进行。考察中发现与聘用条件不符的,不能作为拟聘用人员。
(六)报审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等结果,学校用人单位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学校研究决定。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可考虑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研究结果,学校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学校按程序报批后,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人员(含其干部人事档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校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