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能智慧、银发环保被云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文摘   2024-10-28 17:42   云南  



10月28日,云南证监局官网发布消息,对云南能投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银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关于对ST云能智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云南能投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梁永京、张峻玮:


你公司未对实际执行中超出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事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第六十条的规定。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及时任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梁永京、时任总经理张峻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云南证监局

2024年10月23日


关于对银发环保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银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范翠萍、魏莉:


截至2024年8月31日,你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该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你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公司和相关责任人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生效判决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形等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六十条的规定。


你公司新任董事、高管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及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人范翠萍,时任财务负责人魏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云南证监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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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证监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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